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06 15:16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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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促进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与农业农村工作相结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部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有关所站长为成员的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认真制订本局法治政府工作实施方案,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局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三定”方案,有序推进赋权

  一是机构设置人员到位。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确定建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的批复》(明委编〔2020〕9号)、《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定建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的通知》(建委编〔2020〕10号)、《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建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的通知》(建委编办〔2020〕22号)和《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饶学雄等5人转隶的通知》(建委编办〔2021〕23号)等文件,核定建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19名,人员编制已转隶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目前在岗12人,在岗执法人员有6人为参公编制、6人为事业编制,无混岗情况,现有执法人员基本能满足执法普法工作需要。二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三是有序开展赋权梳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乡镇进行了沟通联系,并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第一批38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事项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同时,及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行《福建省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推进柔性执法,不断改善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三、健全执法制度,协同高效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等制度的通知》。二是建立《建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建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协调联动。三是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16项执法制度,完善了农业综合执法相关制度与守则。四是制定《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力打击了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制裁效果和威慑作用。

  四、执法普法并行,完善普法机制

  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制定《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日常督促指导。健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有相应的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作保障,基本保障了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通过开展下乡进村开展宣传活动,采取现场介绍、咨询解答、技术推广、农资真假识别等方式与农民面对面交流,向群众大力宣传《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渔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种子、农药、肥料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29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73条,电子宣传标语200余条,开展现场宣传57场次,解答各类问题410多个,举行农民书屋、小院宣传学习113场次。

  五、强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

  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机关、乡村、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目标,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进农村、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一是有效组织本局干部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局领导干部和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专门培训班等形式对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契机,组织涉农法律法规宣传队伍送法到乡村、法治宣传资料到乡村、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平安建设到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到乡村、以案释法到乡村、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到乡村等措施。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农资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知识和农资打假工作成效。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现场咨询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资购用中遇到的维权难等问题,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承诺活动。三是不断创新宣传载体。结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农民丰收节活动,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一品一码”、12316农业信息推广宣传,开展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举办特色农产品展销,开展“优良品种助力农民丰收”主题展,主题展集中展示了具有建宁自主知识产权和助力农民增收突出贡献的粮食、莲子、种子、果茶、食用菌和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提升“建宁五子”共用品牌知名度。四是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局围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有奖竞答、法律咨询、举办法律培训班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工作人员进村现场开展法律法规、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政策、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咨询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非法电捕鱼查处。今年来,我局以落实县委提出的“闽江源雷霆行动”和“三清双提”行动部署为契机,不断加大了非法电捕鱼宣传、巡查和执法打击力度,围绕举报线索,突出对重点河段、主要节点开展巡查检查核查,今年出动执法人员河道巡查130人次,查处电捕鱼5起,没收电捕鱼设备9套,罚款2.82万元。二是强化种业执法。围绕服务“两个要害”,制定《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实施意见》,落实“1324”种业工作机制,推动种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加强种业领域执法检查,今年种子案件已立案2起,已发布种业诚信黑名单2期4个,为净化我县种业市场,巩固我县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第一县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强化案件查办。今年已完成案件查处13件,其中:农资案件4件; 动监案件1件;种子案件2件;移送公安牛肝“瘦肉精”线索案件1件;渔政执法案件5件。四是强化巡查检查。今年线上巡查650次,巡查农资经营单位累计10280家次,线下开展农资、农机、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水域执法巡查检查215次、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经营门店212家次、经营企业56家次,检查农资产品260余吨,对经营企业门店提出问题立即整改17条,整顿农资市场13个,调解各种纠纷18个,发布种签订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60余份;完成抽检农药8批次,肥料11批次,兽药2批次送检。

  七、存在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大力指导下,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八、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要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二要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基本信息库,完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三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担当,树立底线思维,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助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四要加强农业法治以及诚信教育宣传工作,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重点节日宣传活动等途径,开展好“法律进乡村”以及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农业部门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广大群众、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文化素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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