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2年,建宁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管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导读物,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推动法治学习教育走深走实。2022年局党委中心组共集中学习41次,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二下午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4次,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心得体会3篇,邀请党校老师上党课2次,宣讲获奖选手以及县委宣讲团成员上党课各1次,组织线下知识考试2次。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经常性过问、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督促党委中心组加强法治建设内容学习研讨,及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3.认真落实依法决策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文件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准确、及时。坚持决策问责机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备案等工作制度,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必须严格审核,保证行政职权的正确行使。
4.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制作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法制审核各个环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实行规范性目录、行政案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做到依法履职。三孩政策实施以来,认真做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后奖励扶助和制约处罚措施衔接各项工作,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不再予以计划生育审核,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撤消计划生育历年来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61件,不再列入失信名单。清理规范文件28份,其中废止类10件,宣布失效15件,继续有效3件。
5.抓好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工作。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31件,在审查中未发现不合格案卷,案件程序合法,处罚条款使用正确,处罚裁量适当,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依法完善行政执法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卫生健康依法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行为规范。2022年依法依规对31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二是重大卫生健康决策实行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未听证、未进行风险评估的,或者未通过的,不予决策。三是对如涉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总医院项目建设,优化城区医疗环境,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等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全部案件处罚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清楚,处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当。二是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创新卫生健康监管和治理方式,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2022年共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31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93人次,执法车辆18车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份,进行简易行政处罚1家次。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便民服务能力。按照行政审批服务“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原则,对照我局原有的行政许可职权进行逐项梳理,逐条规范,逐条优化,规范和优化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标准,按时完成了系统的录入、补全、数据覆盖等工作。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为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卫健系统共有执法人员45人(卫生监督所5人),全部领取了《行政执法证》,具有相应的执法资格。
(三)强化教育监督,提高全员法治意识
1.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依托每周二党委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要求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2.经常性开展疫情普法宣传。由医防融合办牵头,针对疫情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张贴《基层医疗机构接诊患者指引》300余份,引导人民群众规范就诊,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3.日常化接受法治建设监督。积极主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及政务微信及时发布卫生健康工作信息,积极向省市县等各级媒体投稿,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此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今年共完成人大政协提案8件,接受建议22条。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
(四)依法依规履职,全面推动法治建设
1.健全机制,依法抓好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各阶段政策,及时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城区核酸检测实施方案及采样点地图,统筹调配检测设备和医疗物质,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日核酸检测能力,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全覆盖检查县乡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制度,院感防控,加强发热门诊和各乡镇卫生院哨点作用,建设智能无感防疫管理系统,实现测温、验码、安检一步到位,缩短入口人员停留时间。强化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建宁全过程防疫管理,对高风险地区回建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医学观察点实行闭环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消毒工作,对人员聚集密闭场所增加消毒频次。完成医疗机构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期),完成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体温检测等“五码联查”,实现对住院患者“一医一陪护”管控,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通过扎实稳妥有序的工作,确保了全县健康稳定的良好局面,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国二十条”“国十条”公布实施后,从强化学习培训、监督指导和疫苗接种等方面,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聚焦重点,全力创建平安卫健。认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工作,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底数清、情况明。对全县12家托幼机构定期检查,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12345”平台共受理有效诉求件及时正确回应,防范发生涉医案事件。按照“规范有证的,打击无证的,扶持守法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两非”、虚假医疗广告及聘用非卫技人员行医及超范围执业等违法现象。2022年,受理投诉举报1例,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游医1名,给予没收药品器械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强化监督,开展医疗专项治理。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防止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医疗乱象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健全完善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4.规范执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等方式,强化职业卫生、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监督。2022年开展传染病监督检查276家次,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78家次,立案查处4家次;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108家次,立案查处1名无证行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没收药品器械,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开展学校监督检查33家;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263家次;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20家次;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8家次,合格率98%;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31次。二是开展医疗机构驻点监督检查。驻点监督处罚1家次,罚款38800元。三是对城区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巡查内容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3家,排查督促整改问题24条,下发监督意见书7份。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惠民利民工程
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县常住人口11.38万人,截至12月底,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10872人,建档率97.43%,动态管理76694份,档案使用率69.17%。老年人健康管理11873人,健康管理率706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8067人,规范管理率达77.79%,糖尿病患者管理2067人,规范管理率达79.5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616人,规范管理率达92.91%,肺结核患者管理30人,规范管理率达100%,接受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11293人
2.全面推进慢性病一体化管理。县总医院设立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实现慢性病线上远程跟踪管理,依托医疗资源优势,在门诊专门设立慢性病专病门诊,负责全县慢性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各乡镇分院设立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在管病人档案、信息、随访等公卫服务,实现病人信息互通,“医”“防”有效融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疾病临床路径制订个性化治疗方案,制定常用基本药物清单,统一配备使用,实行“一病五方”(健康教育处方、饮食处方、运动处方、疫苗处方、心理处方)及“长处方”管理,设立预留“专家号源”“专病病床”等慢性病人转诊转治绿色通道,推动慢性病“一体化”规范管理。
3.家庭医生签约落实情况。全县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1支,截至12月底,全县累计签约47881人,签约率42.07%,重点人群签约34681人,签约率74.51%,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14978人,0-6岁儿童签约1455人,高血压患者签约7801人,糖尿病患者签约206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508人,孕产妇签约108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签约5242人,残疾人签约2434人,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签约数77人,结核病患者签约14人。开展履约服务79407人次。
4.计生奖励扶助开展情况。一是2022年全县兑现各项奖励扶助金共551.2680万元,其中农村奖励扶助946人,共128.16万元;贡献奖励262人,共9.432万元;特别扶助94人,共145.428万元;二女绝育奖励4518人,共162.648万元;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646人,共78.60万元;计生伤残家庭特别扶助一次发放资金对象16户,共270000元。二是开展圆梦女孩活动。81名农村独女、二女享受中考加分待遇;2022年有169名农村二女、独女户女儿享受高中学费补助。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治建设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个别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需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创建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对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局将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取长补短、创新求进,努力实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有新突破。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卫生健康行业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八五”普法,继续实施全员学法制度,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涉及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通过案例专题分析等形式的专题讲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卫生监督,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细化执法流程,坚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不严、执法违法等行为。
3.创新法治建设形式和载体。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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