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和决策,法制监察股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同时,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强化学习领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再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同时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会前必学课、第一课,推进学法常态化,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人员和基层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二)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统计
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统计工作中的作用,我局围绕统计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努力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照《三明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统〔2022〕23号)文件中提及的4个方面19个问题,建宁县统计局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对照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逐条细化,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22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做好长期坚持。二是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聚焦“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各乡(镇)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大对辖区内企业依法统计宣传力度,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同时通过走访复核、重点检查等方式持续推动专项纠治工作推深做实。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照市统计局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制定《2022年建宁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于7月中下旬对县内20家企业、单位启动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均按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对严重失信企业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并公示。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立案3起、结案3起,处罚金1.06万元。
(三)加强普法力度,树牢法治意识
一是探索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活动覆盖全县工业、建筑业、贸易和服务业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2022年共组织普法集体学习8场次、培训180余人,签订诚信承诺书100余份。二是常态化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统计领域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发挥统计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三是结合日常工作调研、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座谈等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统计知识宣传展板、统计法律义务咨询等形式普及统计法规、宣传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加深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的了解,2022年累计发放《统计法律知识读本》等200余册,提供统计法律咨询、统计业务咨询80余人次,进一步扩大普法范围,推动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够充实。三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补足短板,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把取得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作为硬性任务不断抓严抓实,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报考,并通过公务员招考、提任等不断充实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三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建宁县统计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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