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宁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31 09:27 来源:建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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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通知》、《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中共建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完善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狠抓法制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内部培训和学法制度。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引导公众参与,全面推行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规范性文件发放前,及时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严格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正确实施。三是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大力学习宣传。坚持把做好法制学习宣传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打牢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今年,我局创新学习形式,开设“民政讲堂”,采取党员干部、业务骨干讲政策、讲业务的形式,推动民政干部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19次,开展“民政讲堂”10期,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民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三)规范行政行为。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清理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依法实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对我局所涉及的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做到阳光透明。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四是聘请法律顾问。继续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用福建建联律师事务所戴继平、郑淑媛律师作为民政局法律顾问,为民政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为各类合同、协议签订以及涉法涉诉事务的研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防范决策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履行主职主责一是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我局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管,扎实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家,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8家,依法撤销社会组织7家;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县170余家社会组织签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党建入章”比例达73.8%,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85.6%。二是深化城乡基层治理。按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制定城市基层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退出制度。三是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机构点题整治工作,印发《建宁县“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全县7家养老机构开展累计12轮次抽查,建立机构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17条,对标对表完成整改17条。落实养老惠民政策,为3372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30.76万元。推动养老机构等级提升,落实奖补资金16万元,打造4星级养老机构1所, 2星级养老机构6所,3星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所, 3星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所。落实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打造12所农村幸福院及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3年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多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围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五类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以及乡镇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44次。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400余份,宣传册200余本。四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利用节日活动等契机,持续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民政政策宣传、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日常宣传,常常宣传,久久为功。每月及时收集各乡(镇)上报的《涉黑涉恶人员线索排查移送统计表》, 按照“提前谋划、逐级摸排、按月分析”的工作方法,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措施,源头治理。五是依法开展社会救助。全县基本建成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今年来,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2473.61万元、特困供养资金415.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88.66万元。六是依法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不断强化乡镇村公墓安葬及乱葬建设排查工作,推进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建设,完成黄坊乡陈岭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七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全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571对,离婚登记204对。开展“幸福启航”特色颁证12人次、家风家教系列活动2场,为105对新人提供婚前辅导服务,为84对离婚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促和49对。八是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事项,全年共处理群众各类信访件16(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6件),答复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五)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梳理“最多跑一次”办事清单,开展多渠道便民咨询服务。民政窗口畅通咨询受理与答复渠道,努力实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次说清。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 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治理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具体把握工作发力点,导致工作着力不理想的情况。二是救助体系有待完善,基层救助组织力量薄弱,缺少人手和经费,救助金额有限,与家庭实际负担相比也是杯水车薪。

  三、2024 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紧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民法律素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不断推进机关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建立常态化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在局机关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中融入法治内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县民政局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与民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引导全体干部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有效针对民政领域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满足新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的文件予以废止或替换,不断夯实制度基础,充实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对民政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如何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整治。

  建宁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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