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源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溪源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通过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溪源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溪源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维护全乡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乡党委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列入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开展了全乡机关干部学法考试、学法宣讲活动,切实增强乡干部法治意识自觉依法行政;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惩防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全乡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对乡党委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办公室职责和联系电话、政府工作动态等非涉密内容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对重大事件做到“墙上(公示栏)、网上、会上”的公开;二是做好民生工作。让民众有广泛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发扬基层民主,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在基层,主要在创新。一是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通过检查、自查详细了解各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使依法治乡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突出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人社部门开展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乡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制订农民建房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查处违章建房。国土部门加大对违法占地建房的清查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力地支持了全乡经济的发展;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模式,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充分整合乡贤、人民调解员、公安干警、法律顾问、法治村长,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力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探索了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四)加大宣教力度,着力加强学法守法意识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全乡各村、各单位将法治建设落到实处,使年度工作目标与年度工作安排真正有机结合起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村组开展宣传;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12.4法治宣传日、消费者维权日、禁毒宣传月等重要节日、纪念日期间,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在历次重要会议前进行宣讲,根据党委和政府不同角度进行宣讲和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将相关精神切实掌握,在平时工作中落实贯彻。
(二)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
乡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此外溪源乡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谢淑萍、乡长陈俊飞为主要领导的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亲手抓法治建设工作。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六进”为抓手,在防火、防汛等工作期间将法治宣传与相关工作结合,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在溪源乡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探索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制,引导各村制定推行村规民约的共建共享治理良序,建立了动态管理、跟进问效、全域覆盖的基层法治示范创建长效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辖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持法治政府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和条件。
(三)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本领域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情况
一是将法治建设列入了溪源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了溪源乡工作管理规定来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执法单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远而宏大的系统工程,溪源乡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执法编制和执法人员还未落到实处,由于乡镇长期未拥有具体的行政执法权,执法制度不健全,专业人员少,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部门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不善于利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依法办事的意识仍有待提高,尤其在急难事情的处理上,容易忽视合法性审查。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和强化职责,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乡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促进全面依法治乡顺利推进。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三)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村长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继续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宪法宣传,树立宪法权威,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建设,主动配合乡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二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和管理人员,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争取树立典范,做到以点带面。三是充分发挥乡村广播、互联网媒体作用,加快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主动营造“八五”普法的浓厚宣传氛围。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中共溪源乡委员会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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