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19 16:01 来源:建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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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围绕统计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法治宣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统计工作得到全面巩固和提高。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计法治学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建宁县委8月召开县委常委会深入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专业人员深入学。县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全局会议多次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精神。三是统计人员经常学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会前必学课、第一课,推进学法常态化,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人员和基层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2023年累计培训镇村、企业统计员450余人次。

(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3月份印发《建宁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建宁县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持续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推深做实。二是协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定期对库内调查单位开展数据比对,通过与统计员沟通交流和查看统计台账等,全面排查“入退库”的真实性,对甄别出的空壳、注销等问题企业坚决清除出库。三是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对各重点统计指标的核查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通过走访复核、重点检查等方式认真做好数据核查。四是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各类统计造假案件进行系统梳理,自查在统计执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是否存在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要求打折扣、未按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行政处罚、责任追究不到位、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自查自纠期间,共梳理统计执法案件17件、问题2条,均已整改到位。五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制定印发《建宁县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函》,本着“谁制定、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在全县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同时与各乡(镇)和县委办、政府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定期协同开展清理纠正工作,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                    

(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制定《建宁县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建宁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建宁县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根据《2023年建宁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县内20家企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立案3起、结案3起,处罚金1.2万元,并对3家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认定公示和通报。三是开展联合抽查。9月初与市管、人社、工信联合印发《2023年下半年建宁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抽查前期准备工作。并于11月20日派我局统计执法人员参与市管局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四)多形式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结合每月6日全县“服务企业日”活动开展送统计业务指导、送统计法律法规“双送”活动;依托《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向企业工作人员讲解《统计法》相关规定,使企业人员更加了解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20日依托“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8日依托《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通过设置宣传横幅、制作《统计法》和“五经普”知识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普查宣传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三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2023年为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场,进一步筑牢了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范围不广,宣传频率不高,宣传方式单一化。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较薄弱,县统计局各专业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新思路。以“八五”普法为契机,不断完善普法的长效保障机制,使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创新统计法治宣传形式,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持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的科学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基础。

2.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人才建设和人力补充,充实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县统计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统计执法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对我县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定期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曝光一起,不断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提高统计法律的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制度建设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

 

 

                                                                               建宁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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