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建宁县委、建宁县政府:
2024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2024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化学习,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思想自觉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9次。二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等,进一步提升部门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牢固树立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底线,严守党纪和统计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治建设,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不断强化法治学习,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2024年通过局党组会、全体干部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并主持召开局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推动全局统计法治任务有序进行。
(三)严格工作标准,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召开会议对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自查自纠。聚焦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等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对照自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做好整改工作。根据自查出来的统计执法人员财会知识不全面和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充分等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相关制度保障。制定《建宁县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二是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建宁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4年与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20家,完成统计系统“双随机”执法检查15家企业(项目),按照《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检查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参加统计网络培训等线上培训教育,通过网络课程加强法治知识学习;开展“统计业务我来讲”活动,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积极鼓励6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执法队伍。
(四)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普法“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2024年为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部门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坚持“逢会讲法”“入户宣法”,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等,将普法宣传渗透进统计调查工作的各环节,着力提升统计普法针对性。三是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零距离”为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待加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内容上有较大的更新和扩展,包括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宣传学习。
(二)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共有4名执法人员,除了承担统计执法任务外,还承担着统计专业任务,统计法治队伍在数量和专业素质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考前开展专题集训等有效措施,提高考试通过率,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新老执法骨干“传帮带”活动,在执法的同时开展业务知识讲解,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和技巧,在执法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三)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结合“八五”普法,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嵌入式”普法,充分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契机,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上门入户,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建宁县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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