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宁县委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4年,建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重要内容,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印发《建宁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的通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2.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职能,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部署和推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
3.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聚焦问题短板精准发力,为三明市成功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助力。打造特色法治品牌,建成建宁县红色法治传承与实践教育基地。规范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省首推“移动综窗”服务,主动上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服务等事项。创新推广“无感智办”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成效在福建日报、八闽快讯等媒体宣传报道。升级“一网通办”新路径,网上承诺办理时限压缩94%,行政许可“全程网办”事项比例提升至87%,“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100%。
2.全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保障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3.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审核,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积极开展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文件的专项清理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在全县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工作。
4.健全县级应急预案体系。着力推进预案内容准确化、队伍力量全面化、应急演练实战化、宣传手段多元化,共修编各类预案200余个,在全省实现示范引领。我县被确认为省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全省仅两家),建宁县“五个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获市安委办推广。防汛应急避险工作被应急管理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通报表扬,被列入全省数字孪生防汛(千库联调)试点县,举办全市防汛应急综合演练。
5.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99件,政协委员《建议案》2件、提案90件、社情民意9件,办复率均达100%。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申领工作,对全县新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和编号,2024年共为89人发放最新版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证。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机考,组织行政执法考试15场,考试通过率为86.7%。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期,累计200余人次参加。
3.聚焦执法平台推广运用。推动“闽执法”平台应用工作,2024年我县“闽执法”平台共录入案件7273件,其中行政检查案件6901件、行政处罚案件353件、行政强制案件19件,实现数据赋能推动高效执法。
4.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建宁县2024年“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已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5次,检查企业(对象)112家,共有效减少检查170次。
5.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抓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积极推动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工作。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已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及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卷,并针对《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乡镇赋权事项评估工作,通过自查评估、座谈会等方式对赋予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后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回收事项清单4项。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赴沙县区学习乡镇片区联合执法试点经验,确保赋权事项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7.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深入推进“复调对接”。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已审结21件,其中撤回行政复议4件,我县行政诉讼一审审结案件7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复议合法率100%。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1.加强落实组织保障。统筹谋划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建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督促各普法责任主体主动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第二期建宁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线上述职网络评议活动。
2.突出普法重点内容。结合“学雷锋纪念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5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和宣传品1.8万余份。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司法厅主办的2024年福建省“宪法进农村”主场活动在建宁成功举办;三明市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蒲公英进企业·典亮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在建宁县顺利举行。此外拓展网络普法平台和宣传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相继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纪学习教育、民法典学习等专栏,开辟《典型案例选登》专栏。
3.塑造法治文化品牌。持续深耕“边界蒲公英”“种业蒲公英”“生态蒲公英”等建宁特色“蒲公英”普法品牌,创新培育“银发蒲公英”“红培蒲公英”激活普法新动能。探索开辟“蒲公英+”普法新路径,拓展“蒲公英+文旅”“蒲公英+祠堂”“蒲公英+研学”“蒲公英+协会”“蒲公英+快递”,打造建宁特色“蒲公英+N”普法志愿者联盟。
(五)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筑牢法治社会发展根基
1.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公示公开内容,开展常态化培训。2024年我县共育有“法律明白人”1215人、“法治带头人”636人,当年新增“法律明白人”442人、“法治带头人”221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共参与人民纠纷调解120余场次,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5场次。
2.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贯彻全省 148 品牌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芯连心”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品牌,成功获评“福建省优秀148品牌”。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法律援助“当日办”高效便捷,2024年累计解答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57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231件。公证服务“新模式”高效便民,推动开展不动产继承公证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联合制定《建宁县林业普惠金融司法服务“四个一体化”实施方案》。2024年,县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国内外公证事项295件,其中办理涉外案件39件,落实“最多跑一次”82件,上门办理公证业务6件,不动产相关公证36件,林业金融公证2件。
3.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纠纷调解流转通道,构建业务结合、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加快推动调解资源在一线融合、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平安和谐在一线实现。种业纠纷“三端共治”入选三明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五联工作机制”获省委领导批示褒奖,闽赣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三零”化解边界纠纷工作法入选福建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共治中心获评三明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六)守牢安全底线思维,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编写《建宁县社区矫正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建宁县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试行)》统一执法标准和文书样式,出台《建宁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规定(试行)》。创新实施教育帮扶措施“5+N”新模式,通过法治、道德、红色传承研学、心理干预、技能课堂等方式,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印发《建宁县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解决涉农社矫对象外出难问题。
2.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控。社区矫正针对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走访,适时开展心理教育,了解基本情况,做好适应性帮扶。每月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核查比对,预防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安置帮教严格落实“双列管”。对摸排出“人户分离”的人员根据其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对接其务工所在地司法所开展协同管理,防止人员脱管漏管,实行“双列管、双通报”。完成两轮对符合“双列管”的安置帮教对象摸排,排查确定“双列管”14人。
3.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围绕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共排查并化解涉重点人员矛盾纠纷问题3个。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全力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依托“四中心一平台”和多元解纷平台,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2024年,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3287件,调处成功3263件,调解率达99.3%。
4.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诉访分离,认真贯彻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切实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引导信访人按照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诉求。扎实推进“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2024年信访总量下降43%,受理率、按期办结率、一次性办结率均为100%。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持续建设后劲不足、行政执法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足等问题。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牢法治统筹协调,提升依法治县成效。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巩固法治建设成果。以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深耕“芯连心”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品牌,推动法惠营商、法润民心、法治江源、法护种业、法和边界取得新成效。
(二)抓实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统筹推进“闽执法”平台运用工作,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学习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线上述职、网上评议”普法责任制落实。依托建宁县红色法治传承与教育实践基地,探索“红色+普法”新模式。持续探索开辟“蒲公英+”普法新路径。推动生态普法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持续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推进乡土特色的普法工作室、金牌调解室创建。
(四)抓深矛盾风险管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无界枫桥”工作模式。立足建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依托“四中心一平台”,破除地域、行业、部门等“边界”,创新“党委统领、五合共治、一站解纷”工作机制,数字赋能增强综治智治水平,探索“无界枫桥”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五联工作机制”,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中共建宁县委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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