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2-09 17:09 来源:建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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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宁县委、建宁县政府:

2025年,建宁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根基,聚焦执法队伍建设、统计法治宣传、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积极推动党委政府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强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法规进党校,实实在在地把法治建设与统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步谋划部署、合力推动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防线。一是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文件、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用好“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全局干部政治理论素养。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大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孙述涛统计造假案警示教育片、学习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真正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强化思想、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树牢全体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底线。

(二)强化统计监督,夯实数据质量。一是全力做好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落实整改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督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努力推动督察成果转化为全面依法治统、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二是印发《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函》,在全县范围内对2021年以来的文件进行再清理,有效遏制将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目标考核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的发生,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三是组织2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系统开展岗前业务培训与法律法规专项学习,全面提升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参考人员均通过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

(三)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5年4月和10月为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建宁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统计法治素养。二是严格落实专业培训法治“第一讲”  制度,结合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8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和企业统计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025年累计培训266人次。三是抓住“中国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普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入规纳统指导、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走访等形式“送法入企入户”,引导调查对象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精准度有待提升。普法宣传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内容和方式不够细化,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统计执法基础还需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结构配置不全面,各专业的执法人员还有所欠缺,执法队伍的执法经验不足。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再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贯彻,推动统计法治学习常态化,筑牢思想防线,夯实主体责任。

(二)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再深入。聚焦“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紧盯“普遍多数”,创新普法形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精准化普法,增强宣传实效。

(三)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保障统计执法经费和设备条件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为统计执法工作集聚后备力量。

 

 

                                      建宁县统计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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