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31 14:48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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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履行自然资源和林业管理“两统一”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林业管护、政务服务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持续发挥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协同抓、基层所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二是统筹推进落实。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激发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活力。三是发挥头雁作用。深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核心内容,全年开展党组法治专题学习3次,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域法治浓厚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自然资源和林业工作实际,梳理普法清单、细化普法举措,持续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开展多形式节点宣传。充分利用宪法日、世界湿地日、植树节、全国土地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摆放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耕地保护、林业管护、不动产登记等宣传单1000余份,让自然资源和林业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强化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周例会、业务培训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全年组织集中法治学习3次,参训人数达200人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巧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规范执法履职,筑牢资源保护法治防线

  一是建强法治工作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积极与上级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执法证件,确保自然资源和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定期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执法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文书制作、法制审核等方面的能力,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二是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完善自然资源和林业“人防+技防”动态巡查机制,全年累计开展耕地保护、林地管护、矿产资源监管等巡查1000余人次,常态化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侵占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伐区管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抽查检查,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执法,各类检查完成率100%,抽查比例符合法定要求。三是规范案件查办流程。全县办结30件林业案件,其中柔性执法不予罚款13起、检察院移交不予起诉5起,各中队承办案件率达100%;常态化开展耕地违法图斑整改销号,全年共整改销号违法图斑237宗,涉及耕地面积229.21亩,林区和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完成检察院委托的2起刑事案件碳汇损失量测算,核算碳汇损失量1000余吨二氧化碳当量,为生态损害赔偿提供法治数据支撑。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全年接受群众上门及线上咨询千余次,对群众反映的资源保护、权属登记等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优化法治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法治化。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深化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2025年办理林业行政许可600件、各类规划许可40余件,受理率和许可率均达100%,有效提升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二是打造便民惠企法治服务体系。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完成溪源乡、黄埠乡2100余本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实现“登记不出村”;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6837件、受理查询2275件,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人减免不动产登记费45万余元。创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衔接机制,出台《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办法(试行)》,颁发全省首本  设施农用地及农业生产设施不动产权证,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三是攻坚化解民生法治难题。将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抓手,通过专班推进、部门联动、台账管理等方式,累计解决群众诉求393个,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176个,2个典型案例入选市民生案例库;开辟林权登记“绿色通道”,靶向攻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证山不符”“挂名登记”等问题,2025年办理挂名证注销388宗,涉及面积4.5万余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健全法治防控,夯实资源安全保障基础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法治底线。将耕地保护作为项目用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前置法定条件,在选址、协审环节严格把关,2025年全县耕地占补平衡使用指标仅35.23亩,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耕地仅4.16亩;通过开展自然资源正射影像调查、历史流失耕地分类处置,新发现潜在耕地资源超2000亩,实施6个县级综合土地整治项目,预计新增耕地320余亩,以法治手段守牢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二是强化林业生态法治管护。持续推进“林长制”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林长在林业资源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护林员APP巡林管理,实现林区巡护全覆盖;严格落实松木及其制品加工使用、生态林和天然林管护等监管制度,林区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完善安全风险法治管控。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对全县47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发放防灾避险“两卡”1546张,实现全年地灾“零伤亡”;制定涵盖矿产、地灾等6大类42项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全年开展清单化检查28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完成9个非煤废弃矿洞的封闭管理,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新时代自然资源与林业管理工作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思想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不够全面、深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需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仍以传统的展板、传单、线下活动为主,线上宣传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企业、农户、基层干部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群众对自然资源和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仍需提升。

  三是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野生动物保护、木材加工等领域的监管难度较大,部分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协同执法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设备和技术手段有待升级。

  四是法治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的法治保障机制与产业发展、生态价值转化的衔接不够紧密,如林业碳汇存在“交易难、价格低”的法治困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登记等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法治解决路径仍需探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细节仍需规范,法制审核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聚焦自然资源和林业管理核心职责,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资源管理体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集中学习、线上研学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和林业工作实际解读实践路径,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作用,发挥“关键少数”示范效应。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内容、学习频次,坚持会前学法、法治讲座、重大决策前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案例研讨,推动生态保护

  (二)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精准化普法体系。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自然资源和林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解读;线下结合“全国土地日”“植树节”等节点,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等特色宣传活动,针对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林权管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普法能力培训,推动执法过程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让执法过程成为普法课堂,切实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强化执法规范,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跨领域、专业化的执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法制审核等方面的能力。二是健全“人防+技防”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充分运用正射影像成果,变被动整改为主动预防,实现对耕地、林地、矿产资源的精准监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落实教育、告诫、引导等措施。

  (四)优化法治服务,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交地即交证”常态化、“交地即开工”全覆盖,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高效法治审批服务。二是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优化“税费同缴”“带押过户”等服务流程,做优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三是推进“林长制”法治化建设,完善护林员巡林考核机制,加强林业和碳汇开发的法治保障,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法治化路径。四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试点村为抓手,系统解决“挂名证”、边界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三资”管理向规范化、法治化迈进。

  (五)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保障能力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完善耕地保护法治监管机制,压实属地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6.34万亩以上。二是启动《建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法治化管理。三是持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法治管控体系,计划实施黄坊乡将上村、溪源乡楚尾村等4处滑坡治理工程,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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