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建宁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 工作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为切实做好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保〔2019〕6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县拟印发《建宁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细则》,并就本通知向广大网民朋友征集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二、反馈意见形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政策修改意见”。
(一)电子邮件反馈;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建宁县水利局,邮编:354500,联系电话:3982696。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建宁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7日
附件:建宁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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