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建宁县扶持建莲生产实施意见(2022-2025年)和建宁县扶持果业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意见建议的通告
为促进我县莲业和果业健康发展,提高莲子和果子品质,提升“建宁五子”品牌影响力,现将由我局拟定的《《建宁县扶持建莲生产实施意见(2022-2025年)和建宁县扶持果业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务公开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5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邮箱:jnnb@163.com,电话:0598-3982351,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2022-2025年建宁县扶持建莲生产实施意见
建莲是建宁县的传统名优特农产品,已有一千多年种植历史。长期以来建宁县委、县政府致力打造建莲这一特色产业,着重从良种推广、标准生产、龙头培育、品牌创建和三产融合等方面做大做强建莲产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建莲生产仍然存在种植规模不大、大田种藕混杂退化严重、莲子病害发生加剧等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建莲生产效益。为稳定建莲种植规模,持续做强建莲特色产业,助力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2025年扶持建莲生产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莲生产扶持方向
(一)稳定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稳定全县建莲种植基地规模,优化种莲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化种植。推进莲旅结合,科学划片轮作打造赏荷核心基地。
(二)推进企业等经营主体建立生产基地。大力推行“村级组织+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企业等与种植农户签订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和保护价收购,推进村企合作共建基地。鼓励和支持外地企业在建宁设立莲子种植基地。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大力宣贯实施《建莲 品种》、《建莲 栽培技术规范》、《建莲加工技术规范》等新标准。加强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建莲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开展莲子“五新”试验示范。开展莲子新品系种植示范、引进新优莲种试种;进行新农药、新肥料试验示范;引进示范莲子病虫防治、加工等环节新机械;试验示范莲子种植新模式、新技术。
(五)建立优质莲子种藕繁育基地。按《子莲种藕繁育技术规范》要求,建立种藕基地,做好去杂保纯与提纯复壮,加速良种繁育,以满足建莲生产用种需要。
(六)扩大示范莲田立体种养。充分利用莲田养殖设施,示范推广莲田养鱼、蟹、田螺、泥鳅等立体种养模式。
(七)推进莲子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开展莲子种植保险,提高全县莲子参保率;推进莲子机械加工点建设;开展莲子病虫统防统治试点;设立莲子技术信息服务窗口及收购网点。
二、建莲生产扶持措施
(一)涉莲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鼓励县域内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建设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收购价格、标准由经营主体根据市场行情以让利给莲农为原则自主确定并公布。签订收购合同面积500亩以上,保护价40元/斤以上,年度内直接从种植农户收购量达3万斤以上的企业可申请补助,每家补助5万元,超额完成的每万斤增补1万元,但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实施标准化生产并按种藕基地要求管理。流转土地相对成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补助1万元;100亩以上的,补助2万元;200亩以上的,补助3万元;3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在县确定的二十个赏荷基地区域内流转土地种莲的,按1.5倍补助。未享受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司(合作社)流转土地种莲可参照申报补助;同一家流转土地的不得折分数家申报。
(三)赏荷基地建设补助。县确定的二十个赏荷基地,按建设要求,种莲形成百亩片,每个基地(不含坪上、修竹荷苑)补助2万元给所在村用于赏荷基地建设,未达要求的扣减或取消补助。鼓励企业共建赏荷基地。坪上梯田莲海、修竹荷苑作为赏荷主景点连片种莲200亩以上并有效落实培肥地力、生态种植措施的,每个景点种植承接单位或企业补助10万元(不再按土地流转标准补助)。西门莲塘景区莲子种植及绿化管护良好的,补助3万元。
(四)优质种藕繁育基地建设补助。按照《子莲种藕繁育技术规范》(DB35/T 1457-2014)建立建选17号、建选31号、建选35号等种藕繁育基地,要求做到严格去杂、越冬管护以保障次年种藕供应,面积达到15亩以上。种植前向农业农村局申报,根据基地条件、种植规模、管理水平、种藕供应情况等,全县择优认定不超过20个种藕基地,每个基地补助1万元。已作为土地流转补助的不再重复申请。
(五)莲子种植保险保费补助。鼓励莲农积极投保,化解种植风险。该项保费财政补助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先行县建莲产业共建经费。福建农林大学与建宁县共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建莲产业规划、基地建设、品牌宣传以及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与研发等(根据先行县共建实际需要列支)。三、资金来源与用途。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建莲产业,稳定扶持建莲生产发展,2022年到2025年,县政府每年整合市级以上涉农资金用于扶持莲业发展,不足部分从县级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资金中予以安排。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莲基础科研、“五新”示范、生产基地建设、种藕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和品牌建设等。
四、建莲生产扶持对象。在建宁县域内,从事建莲种植生产经营、具有法人资格且生产运营正常、无违法经营和不良记录的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莲农和村级组织等。
五、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上扶持资金按照阳光补贴文件管理执行。以上扶持措施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解释。各项补助措施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公示,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或组织验收,合格的申请财政补助。先行县共建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使用。当年已获得其它同类财政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
2022-2025年建宁县扶持果业发展实施意见
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全县广大干群共同努力,形成了“一梨两桃”(黄花梨、黄桃、猕猴桃)的果子产业格局,该产业不仅是建宁县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全县果树面积13万亩左右,其中梨10万亩、黄桃2.0万亩、猕猴桃0.8万亩梨、其它水果0.2万亩,梨、黄桃、猕猴桃无论是面积,还是产量均居全省首位。近年来,受复杂多变的市场供需因素影响,果品价格持续低迷,而农资与劳动力等生产性成本逐年不断攀升,果农收益持续下降或亏损,出现了果园抛荒还林或砍树改种的现象,使果业面积规模呈逐年缩减趋势,给我县果业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为摆脱我县果业发展现行困境、稳定生产面积,促进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扶持建宁县果业发展实施意见如下:
一、果业发展扶持方向
(一)加快新品种引进与选育,建立健全水果良种繁育体系。水果良种引进、选育工作持续时间长,无法用短期经济行为来衡量,是一项潜在效益的重要基础工作。但由于水果生产主体以分散农户为主,既是生产者、管理者,又是销售者,受文化素质、规模、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创新能力不足,即使有一定规模的果场,目前也大多不具备从事新品种研究开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还需要政府从财力、人力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建议以果树示范场为依托,建立良种引进、选育、繁育、推广示范基地,并将科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合理布局,调整优化果类结构和品种结构。在稳定提高现有果类面积的基础上,重点调优梨品种结构,采取高接换种为主、结合新植,不断压缩黄花面积,扩大翠玉、新玉、童玉(桐乡)、金玉(晚翠)、圆黄等优质新品种面积比例,在调整优化梨品种内部结构的同时,巩固并适当扩大黄桃、猕猴桃种植面积比例,其中黄桃可适当发展锦园、金童等早熟优质品种,猕猴桃适当发展东红、楚红和金艳等红心或黄肉品种,同时可适当发展鹰嘴桃、木通(八月果)、青㮈等特色水果。
(三)改善果园基础条件,转变传统的栽培模式,大力提升果园机械化装备和作业水平。我县果园多为丘陵山地梯田,普遍存在建园基础差、投入不足、台面较窄等现象,机械作业难度大,适用机型少,机械化程度低,而另一方面“用工难、用工荒、用工贵”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果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因此必须大力提升果园机械装备和作业水平。一方面,要从改善以果园道路、水利、大台面为主的基础条件,转变传统栽培模式等入手,大力进行果园宜机化改造,尽量改善果园机械作业条件基础,努力做到“以地适机”,另一方面要加大山地果园适用新型机具的研发、引进、示范、推广力度,努力做到“以机适地”,通过从“以地适机”和“以机适地”两头用力,大力提升果园机械化装备和作业水平,缓解劳动力短缺矛盾,以补齐短板、破解果园发展瓶颈问题,促进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四)建立高标准果园,推行标准化生产。在现有果园的基础上,按照标准果园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道路、水利设施、修整台面、梯壁,抓好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高接授粉花枝、人工辅助授粉、疏花疏果、果实套袋、矮化修剪、水肥一体化、省力化与轻简化栽培、密植栽培、棚架栽培、设施栽培、避雨栽培、生草栽培、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等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外观,提高内质,有条件的果园推广机械化耕作栽培模式,努力促进水果标准化种植水平的提高,坚持走绿色精品高效发展之路。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以提高市场的信誉度。
(五)加强政策性保险,提高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宁县早春梨、桃花期易遭低温阴雨侵害而不能正常授粉受精,造成结实率低,严重影响产量品质。为有效降低生产风险,增强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需加强花期和幼果期低温指数保险等政策性保险的扶持力度。
二、财政预算扶持资金。为扭转我县果业面积规模缩减、产业发展滑坡的趋势,促进我县果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到2025年,县政府每年安排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扶持我县果业发展中的品种更新换代、果园宜机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实用新型机具研发与示范推广、深加工产品研发、品牌创建、营销平台建设等,该资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年度间滚存使用,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相关细化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产业扶持对象。在建宁县域内,从事水果种植生产经营加工、具有法人资格且生产运营正常、无违法经营和不良记录的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体及果农。
四、产业扶持措施
(一)品种更新及高接花枝补助。凡在我县主栽梨品种——黄花梨或翠冠上进行高接换种翠玉、新玉、童玉(桐乡)、金玉(晚翠)等梨树新品种花枝(芽)的,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以上、每株树平均高接花枝(芽)且成活20个以上枝(芽)的,每亩补助400元;新植以上梨新品种、锦园、金童等早熟优质黄桃品种,东红、楚红和金艳等红心或黄肉等猕猴桃新品种及鹰嘴桃、木通(八月果)、青㮈等特色水果的,同时采用标准化建园、集中连片面积达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但不得占用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果园;该项补助每年计划安排资金40万元。
(二)果园宜机化改造补助。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进行宜机化改造的果园,要求进行大台面整理(台面宽度达4米以上、梯壁坚固紧实,台面平整略向内倾斜,并做到外埂内沟),配套进行密植栽培或棚架栽培模式的,每亩补助1000元;该项补助每年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
(三)果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果园,进行园内耕作道路水泥硬化的按实际建设面积进行补助:耕作道路水泥硬化要求与补助标准:路面宽度≥1.0m、厚度10cm以上,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元;该项补助每年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
(四)新机具补助。引进(采购)先进实用的果园机械(含果园土壤耕作、施肥、修剪、植保、采运等机械)、一个年度采购总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政策规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外,再按设备购置费总金额的30%给予补助;该项补助每年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
(五)百亩示范片补助。对果园实际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基础设施较完善,按照标准化栽培技术管理、率先示范应用果园农业“五新”技术一项以上的,取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通过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现场确认后,给予4万元补助,计划认定5个;该项补助每年计划安排资金20万元。
(六)种果能手奖励。对果园实际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果园管理水平高、技术措施掌握好,其产量高、品质优、效益好的种果能手,经村委会确认并公示、乡(镇)推选、县级组织专家评定后,每个种果能手奖励2万元,计划每年评定10人;该项补助每年计划安排资金20万元。
(七)政策性保险补助。鼓励果农积极投保,对建宁县境内种植的符合技术标准、生长正常且管理规范的梨树和桃树、连片种植面积30亩(含)并参加种植低温指数保险的(该险种我县2021年开始试点),该项补助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八)先行县建宁果业共建经费。福建农林大学与建宁县共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计划每年安排水果产业规划、果树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引进研发共建经费30万元。
五、其它事项。以上补助或奖励措施由各乡镇组织申报(第1-5项)或推荐(第6项),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或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对1、2、3项的补助,同一片果园每年度仅补助一项;政策性保险补助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由县农业农村局和承保公司具体实施;先行县共建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使用。对当年已获得其它同类财政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补助。在果品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剧毒农药、草甘磷和“梨果灵”以及提早采摘上市的,不得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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