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建宁县城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意见建议
《建宁县城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建政规〔2022〕1号)文件自2022年6月14日发布之日起已试行一年,有效期已过。鉴于我县部分群众仍有危房改造需求,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的通知》(明建〔2023〕16号)文件精神,延长《建宁县城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一年,文件内容不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平台留言:可通过三明市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提出意见建议(可在本网页下方留言);
(二)电子邮件反馈:jsjb3982385@163.com;
(三)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3982385;
(四)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三明市建宁县住建局(原光辉物流闽江源北路10号8 )邮政编码:354500。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建宁县城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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