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废止<关于2023年建宁县主要果品开采上市时间和禁止“早采”的通告>的决定》意见建议的通告

日期:2023-09-18 16:07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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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出台的《关于2023年建宁县主要果品开采上市时间和禁止“早采”的通告》(建政规[2023]5号)文件已与实际情况不符,拟予以废止,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jnnb@163.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金钩山10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8-3982351,邮编:354500。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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