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建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微公交运营补助考核方案
一、方案目标
促进县域公共交通服务优化,鼓励县公交公司提升运营效率,保障群众便捷出行,推动绿色出行,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源浪费。
二、考核对象与范围
考核对象:县公交公司所属30辆微公交车辆。
考核周期: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数据来源:车辆仪表盘里程数及公交公司提交运营台账。
三、补助标准
根据单辆微公交实际运营年度月均里程数(公里)划分补助档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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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区间(公里/月/辆) |
补助标准(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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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以上 (含5000)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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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 (含3000)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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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3000 (含1500)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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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以下 |
不予以补助 |
示例计算:
若某微公交年度运营里程为30000,则月均运营里程为2500公里,该车全年补助金额为:2500×0.3 ×12= 9000元
四、考核与监督
(1)服务质量问题扣罚:收到群众投诉件反映,存在无故拒载、私自加价、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经核实属实,每次扣罚100元;
(2)违规运营行为扣罚:被执法部门查处未按照核定区域运营,扣除当月全部奖励资金,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取消该车辆全年补助;
(3)补助资金上限:30辆微公交全年补助资金不超过126万元(2023年5月30日建宁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确定全年给予补助金额),超出里程部分不再补助;
(4)数据真实性核查:每季度抽查不少于8部车辆运营里程数,做到全年抽查涵盖所有补助车辆,若发现存在虚报数据的车辆,追回该车全部补助并取消补助资格。
根据规定,现予以公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反馈。
建宁县运输发展中心地址:建宁县下坊街5号
邮编:354500
电话:0598-3980059 联系人:傅亦工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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