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户发展产业奖补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5 16:53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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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3.补助内容:支持脱贫户(含监测对象)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

4.补助标准: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5.申报程序:由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本人提出申请,乡(镇)、村以及帮扶责任人审核无误后补助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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