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增收补助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5 16:55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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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发展生产、稳定就业

4.补助标准: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程序: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无误后补助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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