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补助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5 16:56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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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开发公益性岗位主体

3.补助内容: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

4.补助标准: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5.申报程序:由开发公益性岗位主体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无误后补助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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