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补助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5 16:56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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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

  3.补助内容:支持集中安置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4.补助标准:每个安置区(或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程序:由乡(镇)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确认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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