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补助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3.补助内容:支持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申请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贴息贷款。
4.补助标准:在限额内的实际贷款额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5.申报程序:贷款由脱贫户本人提出申请,挂钩帮扶人和村委会推荐,经乡镇对贷款对象精准性、贷款使用合理性审核把关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合作金融机构统一审定,审定后由合作金融机构直接放贷。贷款还款后,由金融机构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合作金融机构返还脱贫户。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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