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果树)项目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5 17:04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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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2〕448号

  2.补助对象: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2020年以来未承担国家农业产业园、绿色高质高效项目。

  3.补助内容:(1)物化投入补助。对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肥料、农药、绿色防控设施设备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2)社会化服务补助。对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内容进行补助。(3)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开展的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示范标牌、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家服务等给予补助。

  4.补助标准:每个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县补助资金200万元。

  5.申报程序:(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上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提出项目分配计划;(2)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下达资金文件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后公示、由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审、形成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最后实施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资金拨付。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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