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2024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强制免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8号)等文件
2.补助对象:对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畜禽养殖场进行补助
3.补助内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有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畜禽养殖场。
4.补助标准:肉鸡0.03元/羽、其他禽0.40元/羽、猪2.00元/头、牛3.00元/头、羊1.90元/头。
5.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畜牧水产站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县直有关部门联审。并在“牧运通”APP上申报。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审定合格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批复,并报备省、市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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