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市函〔2022〕389号 )
2.补助对象: 被认定为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的主体。
3.补助内容:重点支持畜牧、家禽、果园、茶园、田园、菌菇、种业等类型的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具体包括可视化管理系统、生产智能化管理系统、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成果展示中心、农业电子商务系统、直播角建设、信息化新技术应用的建设。
4.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关建设投入的50%进行补助,每个不超过100万元。
5.申报程序:编制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实施方案申请基地建设资格,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经公示认定可获补助。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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