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3号)。
2.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补助内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一)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主要包含全国补贴范围中我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特色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共15大类42个小类151个品目(二)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及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主要包含在省内农业生产适用的农机创新产品、成套设施装备等。(三)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主要包含全国补贴范围外我省农业生产所需机具,共8大类14个小类23个品目
4.补助标准:建宁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按照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申报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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