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乡振对口函〔2024〕330号)
2.补助对象:扶持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
3.补助内容:整村推进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4.补助标准: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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