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九味”建莲子数字服务云平台项目情况公示

日期:2024-09-30 09:31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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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3〕341号)、《关于印发建宁县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福九味”中药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规〔2023〕8号),“福九味”建莲子数字服务云平台项目经在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投标,由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中标。

该项目于9月19日在县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进行初验,验收人员通过听取监理单位项目进展汇报、观看项目视频演示、查阅项目初验内页材料后一致通过验收,按照《“福九味”建莲子数字服务云平台项目》签订的支付条件:“项目初验通过,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条款,即支付金额84.06万元。

合同约定支付事宜,详见下表:

期次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

日期

收款人

支付说明

1

186,800.00

2024-06-25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1

840,600.00

2024-10-25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项目初验通过,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

1

467,000.00

2024-11-25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项目通过并取得第三方软件测评报告及等保测评报告之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1

186,800.00

2025-12-25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项目运维满一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1

186,800.00

2026-12-25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项目运维满贰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现对该项目支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公示内容对项目进行支付。监督电话: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期: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3日。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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