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现将《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闽民救〔202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建宁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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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现将《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闽民救〔202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建宁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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