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李文兰等2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日期:2025-12-29 14:55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 | | |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政文〔2014〕100号)、《建宁县城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建政文〔2010〕104号)的有关规定,经多部门联合审查,现取消李文兰等2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于2026年1月起取消发放租赁补贴。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

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

 

附件: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