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1-0100-2022-00044
  • 备注/文号: 濉政文〔2022〕5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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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政文〔2022〕53号
来源: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5-30 16:57
 各村民委员会:

为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制度常态化,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经研究同意,我镇制定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深化推进 “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闽农政改函〔2022〕360号)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农函〔2022〕68号)和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农〔2022〕6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果,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监督方式质量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上公开,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应在线公开村级财务,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线上交易、阳光操作。

二、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三资” 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二是整治“三资”被侵占问题,重点是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被侵占等问题。三是整治“三资”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

三、整治举措

(一)持续推进存在问题整改。对纳入2021 年“点题整治”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经过持续跟踪监管推动问题整改,于2022年下发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濉政文〔2022〕9号)文件并召开“三资”经济合同自查会议,在摸清家底清理完善经济合同档案的基础上,持续挖掘未摸底未发现的问题,持续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下一步将依托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合,常态化受理群众反映的村集体资源承包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不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九大类留言,认真深入核查、按时反馈,进一步推动存在的集体 “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

(二)拓宽村级财务公开渠道。为满足外出务工农民及时了解、有效监督的需要,针对绝大多数村级财务公开方式仍然停留在把相关财务报表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财务公开形式单一问题,推动村级财务收支网上公开,使农民群众可以在网上在线查询村级财务公开情况,实时监督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三)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为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针对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情况了解渠道有限问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集体经济合同暗箱操作问题,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促进集体资产阳光交易,公开公平。

四、进度安排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6月30日前)对于2021 年群众举报或自查发现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特别是时间跨度较大、涉区人员变动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组织力量逐一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 事事有着落。

(二)推广运用线上监督平台(9月30日前)。第二季度,加大“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合”上线运行宣传力度,在所有村的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海报,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知晓度。第三季度,继续引导农民群众在闽政通 APP 上在线留言,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群众留言限期办结,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对群众留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拓宽财务监督渠道(9月30日前)。第二季度,学习借鉴福清市、龙岩市新罗区试点经验,依托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合,推动所有村级全面开展财务收支网上公开,上传第一季度各村财务公开报表和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照片截图。第三季度,持续推动村级财务在线公开,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完善,上传第二季度各村财务公开报表和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照片截图。

(四)探索合同网上公开(7月1日--9月30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按照经济合同要素公开表单,组织村全面梳理村集体经济合同,分批次上传公开。

(五)推动阳光流转交易(9月30日)第三季度,探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格式化范本,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村要充分认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确保组织到位、进一步配备好深化整治工作的领导,由于涉及村级换届工作,2021年6月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干部已离任,各村要重新研究配齐配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领导小组应下设一名工作联络员,专门按规定时间收集报送深化整治相关材料。镇级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延用2021年6月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名单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场所设在镇经管站,由经管站站长余永金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深化整治相关材料。领导小组要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按照即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镇级于6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将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村级于6月1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上报镇经管站。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要综合运用当地有线电视、报纸、广播以及网站、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整治活动的做法、成效。要通过信访、“e三明”“12345”“福建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合”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农民群众诉求,及时办理群众留言和投诉举报。

(三)定期调度推进。实行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工作台账“双台账”(详见附件)月报制度,每月一通报,每季度到一线走访排查、督导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各村要在每月20日前将“双台账”和月度工作总结报镇经管站。

(四)深化问题整正。各村要对照问题整改清单,经常性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镇经管站将每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抽查调研,对2021年发现问题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2022年新发现问题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快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排查、曝光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个性问题及时整改,对共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继续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上升为集体 “三资” 管理的规范或制度,堵塞“三资”监管漏洞。

(六)及时总结评估。各村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经管站,镇经管站于10月5日前将全镇各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要包含本村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各村确定一个联系人,镇级联络员:余永金,联系电话:18950920983,电子邮箱:517434089@qq.com。

 

附件:1.濉溪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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