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办发明电〔2010〕34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6月13日以来,我县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造成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近日,由于受副热带高压控制,我县又出现了持续36-37℃的高温天气,灾区防暑防疫形势严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区防暑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切实做好灾区防暑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做好灾后恢复工作一线人员和受灾群众的防暑防疫,有效预防中暑、控制传染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工作作为我县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按照县委、县政府已作出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灾区防暑防疫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二、要强化措施、全面落实。
1、要进一步加快整治灾区环境卫生。要尽快完成灾区垃圾和淤泥的清理工作,组织专业防疫队伍对水淹消退区进行消毒,对淹死家禽牲畜进行深挖掩埋,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要进一步发动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尽快做好灾区环境的恢复工作。
2、要全面做好灾区防暑降温工作。要把灾区特别是临时安置点的受灾群众作为防暑降温的工作重点,落实防暑防疫各项措施。对分布在学校、村部、祠堂、闲置旧房,尤其是暂住在救灾帐篷内的受灾群众,要特别关注他们的防暑降温问题,注意通风透气,分发防暑降温的药品和食品。要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咨询服务,普及防暑降温的医疗常识,适时为灾民发放防暑降温的物品。
3、要科学安排户外作业。要特别关心参与清淤、排险、抢建的户外施工人员,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用心安排好户外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开高温时段,提供防暑用品,防止高温中暑。同时,注意要为户外施工人员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防止长时间加班加点。
4、要全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环保、建设、水利和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措施,加强水源保护工作,保障灾区饮用水安全。水利和建设部门要加快受损供水设施和管网的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能力。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在受灾群众安置点要配备必要的饮用水净化处理设施或消毒设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监督检查。
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动员灾区群众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抓紧做好防暑防疫的各项工作。各处级领导要深入所挂钩的乡(镇),驻村工作队要到所挂村了解情况,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切实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的措施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夏季防暑降温的具体措施,加强防暑降温的宣传与监管,把各项防暑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夺取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面胜利。
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