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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SM07901-0100-2019-00025 | 文号 | 濉政文〔2019〕44号 | |||||||||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3-14 | |||||||||
| 标题 | 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 |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
| 索 引 号 | SM07901-0100-2019-00025 | ||
| 文号 | 濉政文〔2019〕44号 | ||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19-03-14 | ||
| 标题 | 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 | ||
| 有效性 | 有效 | ||
综合农场、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方案,认真抓好防汛工作。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濉溪镇地域东邻泰宁县,南靠本县均口镇,西北与溪口镇、黄坊乡毗邻,为建宁县城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业、商贸重镇和农业、旅游的大镇。辖区范围包括10个行政村(城关、水南、河东、长吉、水西、圳头、大元、高峰、斗埕、器村)、4个社区居委会(新生、复兴、河东、水南)和1个国有农场(综合农场),总面积231平方公里,人口3.2万人。镇内流域有濉溪河、容驷河、高峰溪三条溪流,总长约36.8公里,流域面积207平方公里。
二、灾情状况
1.历史洪水概况
本镇地处城区、濉溪两岸地势低洼,遇山洪暴发,洪水泛滥,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据实测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发生有62、68、73、77、78、82、84、94、2002年大洪水,其中2002年发生二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洪水水位达到299米,下坊、溪口、塔下、黄舟坊、河东、水南、南门以及水南村的邹家、坑井、河背自然村均被洪水淹没。
城区主要代表位置高程及20年一遇洪水水位对照表
|
地 点 |
水南桥 |
林委 |
万安桥 |
原县政府门口 |
下坊 |
溪口 |
溪口 大桥 |
|
现地面高程(米) |
302.25 |
295.00 |
299.30 |
296.40 |
293.30 |
295.05 |
302.35 |
|
20年一遇洪水位 |
297.20 |
297.30 |
296.70 |
296.70 |
295.83 |
295.50 |
295.60 |
2.不同水位洪水灾害状况
(1)5年一遇的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3.26米,水文站位置高程,下同):淹没河岸杂地及水南林委小溪两岸及坑井自然村部分农田,对城区人民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2)10年一遇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4.31米):城区部分地段受淹,主要淹没点水深为:林委淹没水深0.9米,水南街1.05米,原濉溪卫生院1米,黄舟坊右岸河边房屋0.8米,原黄舟坊收费亭边农田淹没3.09米。
(3)20年一遇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5.32米):林委片区淹没1.8—2米,水南街片区2米,黄舟坊河边居民区1.8—2米,下坊电机厂附近0.4—1.5米,县交通局路面进水0.6—1米,原来的林业车队0.4—0.6米。
(4)50年一遇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6.45米):淹没深度除上述20年一遇洪水淹没地段加深1米左右外, 县医院、公路局、供销社、南门开始进水,林委小溪两岸、濉溪左岸,吊桥上下游两岸、黄舟坊、溪口河下游两岸较大面积淹没,水深约1.6米。
三、防洪预案主要涉及范围
防洪预案涉及范围涵盖镇区面积231km2,其中城区规划面积2.17km2,根据我镇行政区划和洪水灾害分布特点,将镇区防洪预案涉及范围分为7个片区和10个行政村:
1.集镇所辖片区
(1)下坊片区:溪口大桥至万安大桥左岸一线,其中下坊至交通局门口地段地势低。由新生社区居委会管理。
(2)南门片区:万安大桥至南门,属复兴社区居委会管理。
(3)水南片区:包括水南大桥上游水南老街,邹家,河背、坑井自然村,由水南村管理。
(4)林业局和水南新村片区:从万安桥至水南大桥右岸一线,财政局至中石化加油站两侧,包括林业局片、水南新村片。由水南社区管理。
(5)河东片区:由万安桥向东延伸至原镇政府及河东村一带,其中原濉溪镇卫生院,原县敬老院一带地势低,由河东社区居委会管理。
(6)黄舟坊片区:溪口大桥下游至黄舟坊茶场沿河岸居民,由河东社区居委会管理。
(7)综合农场片区:包括场部、园艺厂、跃进队、下长吉、工农队、黄舟坊茶场等农场下属单位,由综合农场管理。
2.10个行政村分别为:城关村、河东村、长吉村、水西村、圳头村、大元村、高峰村、斗埕村、器村村、水南村,由各村管理。
四、汛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1.汛前检查。镇防汛办于3月15日转入防汛工作,协同各场、村、居在4月1日前做好辖区内的汛前检查工作。
2.汛期值班。汛期起止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15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防汛办每天安排副科以上领导带班,各场、村、社区书记、主任为防汛责任人,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汛情的传递和汇报。
3.组织防洪抢险队伍。镇政府组织民兵抗洪抢险队伍,由镇人武部负责组织人员,并服从镇防汛办指挥调度。各场、村(居)相应组织抗洪抢险分队。
4.防汛抢险器材、物资准备。各重点地段应贮备麻袋、编织袋以及砂石料、电池手电筒等防汛物资,清理和整修救生圈、救生衣以及竹排、木船等抢险器材。各单位对辖区内可用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进行摸底 ,作为应急贮备用。
五、指挥机构
(一)调整防汛抢险救灾领导指挥机构。具体详见文件。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水利站、国土所、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副职任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组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农业服务中心、经委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副职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交通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业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争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民政办、社区办、派出所、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由人武部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社区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镇分管卫生副职任组长,任务是:协调县医院、县防疫站和基层卫生所医务人员到灾区抢救伤病员,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分管教育镇副职任组长,城关小学校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和村(社区)治保员组成,由镇综治副书记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详见防洪抢险救灾组织流程图。
六、镇直有关单位及场、村、居在汛期的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的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下设防汛办,及时启动防汛预案,部署全镇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县报告灾情。防汛办应做到:
1.会同各场、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与县防汛办保持密切联系,接到暴雨警报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场、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3.会同民政办贮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4.与各场、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联系,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统计及上报。
(二)水利站:(1)参与防洪调度,确保汛期水库防洪调度有的放矢;(2)加强小(二)型水库监督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3)及时掌握本镇雨情、水情,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三)供电所:保证汛期全镇供电和重要地段抢险用电,确保电力畅通。
(四)政府办:与县、镇防办密切联系,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和灾情数字统计,做好汛期值班的联系、协调和服务。
(五)土地所:(1)及时掌握各村防御地质灾害动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2)对本镇重点地段泥石流、滑坡作出防御布置。
(六)村建站:(1)加强全镇各类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业主整改落实;(2)检查各类采石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办证手续等相关内容。
(七)人武部:准备好一支50人左右的民兵预备役抢险突击队,为抗洪抢险做好充分准备。
(八)林业站:(1)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转移沿河及低洼地段的木头;(2)组织一支50人左右的林木抢险应急队伍;(3)做好飘木预案。
(九) 中学、小学、幼儿园:做好在校师学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学校围墙、校舍、教室及各类危房等检查和组织人员转移疏散,确保师生安全。
(十)民政办:(1)做好紧急布置、救济灾民各项准备;(2)协助做好灾情应急布置。
(十一)卫生院:(1)准备好必要的卫生药具、医务人员;(2)派遣医务人员到灾区防疫治病。
(十二)经委:与企业业主联系协调,做好各企业防洪工作。
(十三)派出所:(1)维持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2)必要时对发生险情地段桥梁、道路采取戒严;(3)组织干警抗洪抢险队伍,做好救灾工作。
(十四)农技站:(1)及时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2)及时按需协调调用种子;(3)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十五)烟草站:(1)做好烟田排水及烟叶保护;(2)做好灾后补救措施。
(十六)公路养护站:1)维持交通秩序;(2)必要时对发生险情地段桥梁、道路组织抢修工作。
(十七)财政所
1.按照<防洪法>的规定,将防汛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2.在汛前及时拨付各项除险加固经费。
(十七)各村民委员会:(1)做好村级防洪预案(主要是根据水位做好村民转移);(2)有水库的村做好水库防汛预案;(3)地质灾害重点地段做好报警措施;(4)组织村民兵营30人作为抢险突击队;(5)水南村重点低洼地段为:水南老街、坑井、邹家、河背,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6)综合农场重点低洼地段为:场部、园艺场、下长吉、跃进队、工农队、黄舟坊茶场,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7)水南社区重点低洼地段为:林委片、水南新村,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8)河东社区低洼地段为:外河东、里河东、溪口桥下游右河岸,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9)新生社区低洼地段为:下坊片区、塘里村、后山村,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10)复兴社区低洼地段为:水车里、南门,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
七、防洪预案的组织实施
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轻到重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轻到重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响应工作
7.1 总体要求
7.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7.1.2 进入汛期, 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7.1.3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7.2 防洪响应
7.2.1 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a、溪口水文站水位发生5~10年一遇(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一般洪水;b、濉溪一级支流及其控制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发生5~2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的中小洪水,重点区域或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 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是密切监视溪河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村和部门发出通报,作出防御部署。
(1) 指挥部由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况派出工作组 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 指挥部掌握 洪水区有关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对其它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小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 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县防指的指令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各村发布汛情信息。
(4)掌握县气象台 降雨监测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短时强降雨及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掌握县水利局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各村、社区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主要河流控制站的洪水预报。
(6) 指挥部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7)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7.2.2 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a、 溪口水文站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B、濉溪一级支流及其控制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此时,重点地方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方已超过防御标准。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密切监视实时暴雨洪水发展趋势,重点对各村和社区的抗洪抢险作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和各项准备工作。
(1) 指挥部由指挥长坐镇指挥,由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 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 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掌握县气象台 暴雨监测、预报信息。掌握县水利局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信息,并及时向各村和社区及有关部门通报。
(4) 防办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期向各村、社区发布汛情通报。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 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 指挥部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抢险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 人武部和派出所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指挥部报告各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在 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7.2.3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a、 溪口水文站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b、濉溪一级支流及其控制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的支流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此时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适时暴雨、洪水及其发展趋势。科学调度洪水,密切注视溪河的主要防洪、病险和在建工程,重点是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支援发洪区域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1)指挥长亲自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 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 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 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部队投入抗洪救灾。
(2) 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及时派出工作组 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 指挥部重点做好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村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掌握县气象台 暴雨监测、预报信息,掌握县水利局预报的江河洪水实况主要控制点洪水过程,并及时向各村、社区等有关部门通报 。
(5) 防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区域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村、社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向各村、社区发布汛情通报。
(6) 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 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 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村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7.2.4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a、 溪口水文站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b、濉溪主要支流发生100年以上的特大洪水;c、重要堤段发生决口;d、城区发生严重内涝;e、水库发生垮坝。此时发洪区域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各成员单位的头等大事,特别是直接为抗洪抢险救灾服务的关键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1) 指挥部由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各部门、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3) 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迅速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4) 指挥部继续做好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5)掌握县气象台 暴雨监测、预报信息,掌握县水利局 洪水监测、预报信息,并及时向各村、社区通报。
(6) 防办反馈县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和县防办。
(7) 人武部、 公安派出所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村、社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具体工作措施
(一)当城区水位超过警戒水位(291.5米)时:
①镇防汛办立即组织部署防汛工作,镇领导分赴各单位及各重要地段、堤防、桥梁检查巡视,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②镇主要领导带班,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③加强与各镇直有关单位联系,并要求抗洪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加强与县防汛办、水文气象等部门联系。
④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并及时将汛情向防汛指挥部汇报。
(二)当城区水位超过危险水位(293.2米)时,并可能继续上涨时。
①镇主要领导带领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分头把关,并坐镇指挥,及时发布水情、雨情信息,紧急动员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抢险,确保沿河两岸特别是地势低洼地带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镇防汛指挥部协调和组织各场、村(居)及镇直各单位认真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办公室负责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抗洪救灾工作情况。
③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抗洪抢险队伍以及各场、村(居)、镇直各单位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在各受灾区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④镇民政办负责协助灾区灾民安置,安排好灾民生活,汇总灾情做好汇报工作,并认真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
⑤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农业生产的灾情调查,抓好受灾农作物的抢救工作及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的技术指导,负责做好种子等农用物资的调配供应。
⑥派出所协助组织抗洪抢险队伍,维持秩序及社会治安,负责做好处于低洼地的主要道路及桥梁交通安全 ,必要时进行封锁,保证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⑦各场、村(居)及镇直各单位在镇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抗洪抢险工作,认真巡视检查灾情,及时通知辖区群众做好防汛准备,做好受灾区群众和物资的转移,做好灾民的安置以及灾后自救工作,做好灾情的调查和汇报工作。
(三)不同等级洪水受淹单位和组织群众撤离路线。
1.当城区水位达危险水位(293.25米)时:
|
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
黄舟坊茶场 |
综合农场 |
茶场低洼居民 |
就近往高地上建泰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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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大桥下游右岸 |
河东社区 |
沿岸居民 |
就近往高地上建泰公路 |
2.当城区水位达10年一遇洪水水位(294.31米)时:
|
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
林业局片区 |
水南社区 |
整个片区 |
就近往东山公园方向 |
|
水南新村 |
水南社区 |
整个片区 |
往农业局、三中方向转移 |
|
水南街 |
水南村 |
水南老街 |
经水南街往农业局、三中方向转移 |
|
综合农场 |
综合农场 |
场部及在水南片区的居民 |
经水南街往农业局、三中方向转移 |
|
下坊片区 |
新生社区 |
电力公司至交通局一线 |
沿青山北路、一中和下坊后山转移 |
|
河东片区 |
河东社区 |
濉溪卫生院周围 |
跨公路往供销大楼转移 |
3.当城区水位达20年一遇洪水水位(295.32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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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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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片区 |
复兴社区 |
实验小学至南门沿岸低洼区 |
往水利局至青山街转移 |
4.当城区水位达296.45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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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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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坊片区 |
新生社区 |
下坊一带居民 |
沿青云岭公路、溪口供销社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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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片区 |
河东社区 |
敬老院至农机局及河东社区至楮树坑一带的居民 |
沿公路往麻窠仓库方向或往楮树坑方向 |
5.当城区水位达299.12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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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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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坊片区 |
新生社区 |
县政府、宾馆、一中、交通局一带居民 |
就近上三优街、青山北街、建莲北路向邮电广场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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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舟坊片区 |
河东社区 |
黄舟坊加油站以下公路沿线居民、企业 |
就近上汽车站、建莲市场 |
八、防台风工作
在有台风消息或台风警报时做好以下防台风工作:
①办公室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消息,及时通知各场、村(居)镇直各单位加强防范。
②镇防汛指挥部加强值班,领导及成员要各司其职,上岗履职,按防汛预案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③农业服务中心对重点水利工程开展汛前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及时了解水情、雨情灾情,上报相关部门。
④ 国土 部门做好重要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检查,在台风期间组织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⑤各场、村(居)及镇直各单位安排值班,做好台风信息的通知,组织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发生灾情时组织群众抢险救灾,减少损失。
九、救灾报灾工作
(一)防汛抗旱领导指挥中心
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全镇的救灾工作,并向市、县报告灾情。
(二)防汛办、水利站
与县防办密切联系,做好镇领导参谋。
(二)党政办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向上级汇报灾情。
(三)民政办
向灾区派遣工作组,组织调运、分配救灾物资,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
(四)中学、小学
组织恢复教学工作。
(五)农业服务中心
组织群众及时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调整种植结构,及时调运种子、种苗,恢复生产。
(六)财政所
负责数据统计,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七)各场、村(居)
协助镇政府组织好各自辖区灾后的全面工作。
综合农场、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方案,认真抓好防汛工作。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濉溪镇2019年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濉溪镇地域东邻泰宁县,南靠本县均口镇,西北与溪口镇、黄坊乡毗邻,为建宁县城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业、商贸重镇和农业、旅游的大镇。辖区范围包括10个行政村(城关、水南、河东、长吉、水西、圳头、大元、高峰、斗埕、器村)、4个社区居委会(新生、复兴、河东、水南)和1个国有农场(综合农场),总面积231平方公里,人口3.2万人。镇内流域有濉溪河、容驷河、高峰溪三条溪流,总长约36.8公里,流域面积207平方公里。
二、灾情状况
1.历史洪水概况
本镇地处城区、濉溪两岸地势低洼,遇山洪暴发,洪水泛滥,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据实测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发生有62、68、73、77、78、82、84、94、2002年大洪水,其中2002年发生二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洪水水位达到299米,下坊、溪口、塔下、黄舟坊、河东、水南、南门以及水南村的邹家、坑井、河背自然村均被洪水淹没。
城区主要代表位置高程及20年一遇洪水水位对照表
|
地 点 |
水南桥 |
林委 |
万安桥 |
原县政府门口 |
下坊 |
溪口 |
溪口 大桥 |
|
现地面高程(米) |
302.25 |
295.00 |
299.30 |
296.40 |
293.30 |
295.05 |
302.35 |
|
20年一遇洪水位 |
297.20 |
297.30 |
296.70 |
296.70 |
295.83 |
295.50 |
295.60 |
2.不同水位洪水灾害状况
(1)5年一遇的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3.26米,水文站位置高程,下同):淹没河岸杂地及水南林委小溪两岸及坑井自然村部分农田,对城区人民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2)10年一遇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4.31米):城区部分地段受淹,主要淹没点水深为:林委淹没水深0.9米,水南街1.05米,原濉溪卫生院1米,黄舟坊右岸河边房屋0.8米,原黄舟坊收费亭边农田淹没3.09米。
(3)20年一遇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5.32米):林委片区淹没1.8—2米,水南街片区2米,黄舟坊河边居民区1.8—2米,下坊电机厂附近0.4—1.5米,县交通局路面进水0.6—1米,原来的林业车队0.4—0.6米。
(4)50年一遇洪水灾害(洪水水位高程296.45米):淹没深度除上述20年一遇洪水淹没地段加深1米左右外, 县医院、公路局、供销社、南门开始进水,林委小溪两岸、濉溪左岸,吊桥上下游两岸、黄舟坊、溪口河下游两岸较大面积淹没,水深约1.6米。
三、防洪预案主要涉及范围
防洪预案涉及范围涵盖镇区面积231km2,其中城区规划面积2.17km2,根据我镇行政区划和洪水灾害分布特点,将镇区防洪预案涉及范围分为7个片区和10个行政村:
1.集镇所辖片区
(1)下坊片区:溪口大桥至万安大桥左岸一线,其中下坊至交通局门口地段地势低。由新生社区居委会管理。
(2)南门片区:万安大桥至南门,属复兴社区居委会管理。
(3)水南片区:包括水南大桥上游水南老街,邹家,河背、坑井自然村,由水南村管理。
(4)林业局和水南新村片区:从万安桥至水南大桥右岸一线,财政局至中石化加油站两侧,包括林业局片、水南新村片。由水南社区管理。
(5)河东片区:由万安桥向东延伸至原镇政府及河东村一带,其中原濉溪镇卫生院,原县敬老院一带地势低,由河东社区居委会管理。
(6)黄舟坊片区:溪口大桥下游至黄舟坊茶场沿河岸居民,由河东社区居委会管理。
(7)综合农场片区:包括场部、园艺厂、跃进队、下长吉、工农队、黄舟坊茶场等农场下属单位,由综合农场管理。
2.10个行政村分别为:城关村、河东村、长吉村、水西村、圳头村、大元村、高峰村、斗埕村、器村村、水南村,由各村管理。
四、汛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1.汛前检查。镇防汛办于3月15日转入防汛工作,协同各场、村、居在4月1日前做好辖区内的汛前检查工作。
2.汛期值班。汛期起止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15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防汛办每天安排副科以上领导带班,各场、村、社区书记、主任为防汛责任人,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汛情的传递和汇报。
3.组织防洪抢险队伍。镇政府组织民兵抗洪抢险队伍,由镇人武部负责组织人员,并服从镇防汛办指挥调度。各场、村(居)相应组织抗洪抢险分队。
4.防汛抢险器材、物资准备。各重点地段应贮备麻袋、编织袋以及砂石料、电池手电筒等防汛物资,清理和整修救生圈、救生衣以及竹排、木船等抢险器材。各单位对辖区内可用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进行摸底 ,作为应急贮备用。
五、指挥机构
(一)调整防汛抢险救灾领导指挥机构。具体详见文件。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水利站、国土所、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副职任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组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农业服务中心、经委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副职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交通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业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争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民政办、社区办、派出所、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由人武部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社区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镇分管卫生副职任组长,任务是:协调县医院、县防疫站和基层卫生所医务人员到灾区抢救伤病员,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分管教育镇副职任组长,城关小学校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和村(社区)治保员组成,由镇综治副书记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详见防洪抢险救灾组织流程图。
六、镇直有关单位及场、村、居在汛期的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的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下设防汛办,及时启动防汛预案,部署全镇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县报告灾情。防汛办应做到:
1.会同各场、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与县防汛办保持密切联系,接到暴雨警报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场、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3.会同民政办贮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4.与各场、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联系,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统计及上报。
(二)水利站:(1)参与防洪调度,确保汛期水库防洪调度有的放矢;(2)加强小(二)型水库监督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3)及时掌握本镇雨情、水情,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三)供电所:保证汛期全镇供电和重要地段抢险用电,确保电力畅通。
(四)政府办:与县、镇防办密切联系,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和灾情数字统计,做好汛期值班的联系、协调和服务。
(五)土地所:(1)及时掌握各村防御地质灾害动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2)对本镇重点地段泥石流、滑坡作出防御布置。
(六)村建站:(1)加强全镇各类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业主整改落实;(2)检查各类采石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办证手续等相关内容。
(七)人武部:准备好一支50人左右的民兵预备役抢险突击队,为抗洪抢险做好充分准备。
(八)林业站:(1)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转移沿河及低洼地段的木头;(2)组织一支50人左右的林木抢险应急队伍;(3)做好飘木预案。
(九) 中学、小学、幼儿园:做好在校师学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学校围墙、校舍、教室及各类危房等检查和组织人员转移疏散,确保师生安全。
(十)民政办:(1)做好紧急布置、救济灾民各项准备;(2)协助做好灾情应急布置。
(十一)卫生院:(1)准备好必要的卫生药具、医务人员;(2)派遣医务人员到灾区防疫治病。
(十二)经委:与企业业主联系协调,做好各企业防洪工作。
(十三)派出所:(1)维持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2)必要时对发生险情地段桥梁、道路采取戒严;(3)组织干警抗洪抢险队伍,做好救灾工作。
(十四)农技站:(1)及时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2)及时按需协调调用种子;(3)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十五)烟草站:(1)做好烟田排水及烟叶保护;(2)做好灾后补救措施。
(十六)公路养护站:1)维持交通秩序;(2)必要时对发生险情地段桥梁、道路组织抢修工作。
(十七)财政所
1.按照<防洪法>的规定,将防汛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2.在汛前及时拨付各项除险加固经费。
(十七)各村民委员会:(1)做好村级防洪预案(主要是根据水位做好村民转移);(2)有水库的村做好水库防汛预案;(3)地质灾害重点地段做好报警措施;(4)组织村民兵营30人作为抢险突击队;(5)水南村重点低洼地段为:水南老街、坑井、邹家、河背,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6)综合农场重点低洼地段为:场部、园艺场、下长吉、跃进队、工农队、黄舟坊茶场,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7)水南社区重点低洼地段为:林委片、水南新村,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8)河东社区低洼地段为:外河东、里河东、溪口桥下游右河岸,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9)新生社区低洼地段为:下坊片区、塘里村、后山村,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10)复兴社区低洼地段为:水车里、南门,应同镇政府做好该片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
七、防洪预案的组织实施
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轻到重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轻到重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响应工作
7.1 总体要求
7.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7.1.2 进入汛期, 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7.1.3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7.2 防洪响应
7.2.1 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a、溪口水文站水位发生5~10年一遇(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一般洪水;b、濉溪一级支流及其控制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发生5~2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的中小洪水,重点区域或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 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是密切监视溪河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村和部门发出通报,作出防御部署。
(1) 指挥部由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况派出工作组 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 指挥部掌握 洪水区有关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对其它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小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 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县防指的指令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各村发布汛情信息。
(4)掌握县气象台 降雨监测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短时强降雨及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掌握县水利局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各村、社区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主要河流控制站的洪水预报。
(6) 指挥部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7)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7.2.2 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a、 溪口水文站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B、濉溪一级支流及其控制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此时,重点地方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方已超过防御标准。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密切监视实时暴雨洪水发展趋势,重点对各村和社区的抗洪抢险作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和各项准备工作。
(1) 指挥部由指挥长坐镇指挥,由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 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 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掌握县气象台 暴雨监测、预报信息。掌握县水利局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信息,并及时向各村和社区及有关部门通报。
(4) 防办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期向各村、社区发布汛情通报。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 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 指挥部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抢险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 人武部和派出所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指挥部报告各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在 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7.2.3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a、 溪口水文站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b、濉溪一级支流及其控制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的支流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此时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适时暴雨、洪水及其发展趋势。科学调度洪水,密切注视溪河的主要防洪、病险和在建工程,重点是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支援发洪区域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1)指挥长亲自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 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 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 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部队投入抗洪救灾。
(2) 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及时派出工作组 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 指挥部重点做好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村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掌握县气象台 暴雨监测、预报信息,掌握县水利局预报的江河洪水实况主要控制点洪水过程,并及时向各村、社区等有关部门通报 。
(5) 防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区域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村、社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向各村、社区发布汛情通报。
(6) 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 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 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村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7.2.4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a、 溪口水文站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b、濉溪主要支流发生100年以上的特大洪水;c、重要堤段发生决口;d、城区发生严重内涝;e、水库发生垮坝。此时发洪区域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各成员单位的头等大事,特别是直接为抗洪抢险救灾服务的关键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1) 指挥部由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各部门、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3) 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迅速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4) 指挥部继续做好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5)掌握县气象台 暴雨监测、预报信息,掌握县水利局 洪水监测、预报信息,并及时向各村、社区通报。
(6) 防办反馈县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和县防办。
(7) 人武部、 公安派出所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村、社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组织低洼地带和地灾点群众安全转移。
具体工作措施
(一)当城区水位超过警戒水位(291.5米)时:
①镇防汛办立即组织部署防汛工作,镇领导分赴各单位及各重要地段、堤防、桥梁检查巡视,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②镇主要领导带班,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③加强与各镇直有关单位联系,并要求抗洪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加强与县防汛办、水文气象等部门联系。
④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并及时将汛情向防汛指挥部汇报。
(二)当城区水位超过危险水位(293.2米)时,并可能继续上涨时。
①镇主要领导带领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分头把关,并坐镇指挥,及时发布水情、雨情信息,紧急动员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抢险,确保沿河两岸特别是地势低洼地带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镇防汛指挥部协调和组织各场、村(居)及镇直各单位认真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办公室负责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抗洪救灾工作情况。
③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抗洪抢险队伍以及各场、村(居)、镇直各单位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在各受灾区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④镇民政办负责协助灾区灾民安置,安排好灾民生活,汇总灾情做好汇报工作,并认真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
⑤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农业生产的灾情调查,抓好受灾农作物的抢救工作及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的技术指导,负责做好种子等农用物资的调配供应。
⑥派出所协助组织抗洪抢险队伍,维持秩序及社会治安,负责做好处于低洼地的主要道路及桥梁交通安全 ,必要时进行封锁,保证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⑦各场、村(居)及镇直各单位在镇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抗洪抢险工作,认真巡视检查灾情,及时通知辖区群众做好防汛准备,做好受灾区群众和物资的转移,做好灾民的安置以及灾后自救工作,做好灾情的调查和汇报工作。
(三)不同等级洪水受淹单位和组织群众撤离路线。
1.当城区水位达危险水位(293.25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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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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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舟坊茶场 |
综合农场 |
茶场低洼居民 |
就近往高地上建泰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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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大桥下游右岸 |
河东社区 |
沿岸居民 |
就近往高地上建泰公路 |
2.当城区水位达10年一遇洪水水位(294.31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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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
林业局片区 |
水南社区 |
整个片区 |
就近往东山公园方向 |
|
水南新村 |
水南社区 |
整个片区 |
往农业局、三中方向转移 |
|
水南街 |
水南村 |
水南老街 |
经水南街往农业局、三中方向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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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农场 |
综合农场 |
场部及在水南片区的居民 |
经水南街往农业局、三中方向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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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坊片区 |
新生社区 |
电力公司至交通局一线 |
沿青山北路、一中和下坊后山转移 |
|
河东片区 |
河东社区 |
濉溪卫生院周围 |
跨公路往供销大楼转移 |
3.当城区水位达20年一遇洪水水位(295.32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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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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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片区 |
复兴社区 |
实验小学至南门沿岸低洼区 |
往水利局至青山街转移 |
4.当城区水位达296.45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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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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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坊片区 |
新生社区 |
下坊一带居民 |
沿青云岭公路、溪口供销社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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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片区 |
河东社区 |
敬老院至农机局及河东社区至楮树坑一带的居民 |
沿公路往麻窠仓库方向或往楮树坑方向 |
5.当城区水位达299.12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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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没片区 |
负责组织撤离单位 |
需转移地区 |
撤离路线 |
|
下坊片区 |
新生社区 |
县政府、宾馆、一中、交通局一带居民 |
就近上三优街、青山北街、建莲北路向邮电广场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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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舟坊片区 |
河东社区 |
黄舟坊加油站以下公路沿线居民、企业 |
就近上汽车站、建莲市场 |
八、防台风工作
在有台风消息或台风警报时做好以下防台风工作:
①办公室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消息,及时通知各场、村(居)镇直各单位加强防范。
②镇防汛指挥部加强值班,领导及成员要各司其职,上岗履职,按防汛预案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③农业服务中心对重点水利工程开展汛前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及时了解水情、雨情灾情,上报相关部门。
④ 国土 部门做好重要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检查,在台风期间组织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⑤各场、村(居)及镇直各单位安排值班,做好台风信息的通知,组织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发生灾情时组织群众抢险救灾,减少损失。
九、救灾报灾工作
(一)防汛抗旱领导指挥中心
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全镇的救灾工作,并向市、县报告灾情。
(二)防汛办、水利站
与县防办密切联系,做好镇领导参谋。
(二)党政办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向上级汇报灾情。
(三)民政办
向灾区派遣工作组,组织调运、分配救灾物资,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
(四)中学、小学
组织恢复教学工作。
(五)农业服务中心
组织群众及时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调整种植结构,及时调运种子、种苗,恢复生产。
(六)财政所
负责数据统计,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七)各场、村(居)
协助镇政府组织好各自辖区灾后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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