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09-0100-2020-00008 文号 建民〔2020〕26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4-22
标题 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7109-0100-2020-00008
文号 建民〔2020〕26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4-22
标题 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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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结合《三明市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现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努力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助力脱贫攻坚,认真抓好低保、特困供养政策的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存在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新增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困难群体,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努力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应保尽保,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强与扶贫、残联、教育、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信息数据分析比对,密切关注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及时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开发性扶贫措施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关注重点群体加强近亲属备案入户调查,运用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监管。

(二)落实应养尽养,供养到位

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切实做到应养尽养、供养到位。一是摸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摸清底数的同时,积极鼓励动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乡镇敬老院或县福利中心,全面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是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所在村()加强走访探视,督促签订照护协议,确定照料护理人员,确保及时提供帮助

落实救,救助到位

2020年要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使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所有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努力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及时给予帮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二是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非本县户籍人口等采取急难型救助措施先行予以临时救助,通过社会化发放、现金发放和物资发放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统筹做好社会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扶贫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讲深讲透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提升基层民政干部政策落实能力。提高主动排查意识,切实将困难群众放在心上,做“有温度、有担当、有情怀“的民政人。

 (三)加强履职尽责。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视,落实救助责任,并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工作不深不细不实问题,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建宁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各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结合《三明市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现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时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努力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助力脱贫攻坚,认真抓好低保、特困供养政策的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存在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新增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困难群体,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努力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应保尽保,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强与扶贫、残联、教育、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信息数据分析比对,密切关注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及时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开发性扶贫措施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关注重点群体加强近亲属备案入户调查,运用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监管。

(二)落实应养尽养,供养到位

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切实做到应养尽养、供养到位。一是摸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摸清底数的同时,积极鼓励动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乡镇敬老院或县福利中心,全面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是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所在村()加强走访探视,督促签订照护协议,确定照料护理人员,确保及时提供帮助

落实救,救助到位

2020年要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使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所有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努力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及时给予帮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二是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非本县户籍人口等采取急难型救助措施先行予以临时救助,通过社会化发放、现金发放和物资发放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统筹做好社会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扶贫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讲深讲透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提升基层民政干部政策落实能力。提高主动排查意识,切实将困难群众放在心上,做“有温度、有担当、有情怀“的民政人。

 (三)加强履职尽责。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视,落实救助责任,并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工作不深不细不实问题,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建宁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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