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903-0100-2021-00058 文号里政〔2021〕35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07
标题 里心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 2021 年省、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 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1年省、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SM07903-0100-2021-00058
文号 里政〔2021〕35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07
标题 里心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 2021 年省、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 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1年省、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

里心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 2021 年省、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 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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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粮储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下发 2021 年福建省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闽粮粮〔2021〕44 号),三明市粮储局、财政局、农发行《关于下发 2021 年省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明粮粮〔2021〕11 号)以及建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文〔2021〕4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镇 2021 年省、县两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如下:

一、2021 年完成省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 60 万公斤和县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 150 万公斤。根据各村实际种粮面积,参照往年订单粮食合同执行情况,现将本年度订单粮食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各村要积极协助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将订单粮食计划落实到种粮农户,于今年 7 月底前将编制的订单粮食收购花名册分别报送镇财政所。

二、各村下达订单任务时,要根据各村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将订单粮食计划合理分解到户,对无订单粮食交售的农户不下达订单任务。在分解任务时,既要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化企业倾斜,又要适当考虑边远地区农民的卖粮需求,做到统筹兼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1 年省、县级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 12 元的直接补贴,补贴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购销站在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必须将市场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在储备订单粮食入库后,粮食购销站根据农户的“售粮卡” 和“订单收购码单”,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售粮款及直接补贴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县财政局将县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村以粮食购销站最终实际收购数结算直补款,由财政所负责审核,并将实际结算直补款报送县财政局。


 

四、鉴于省、县级两级储备订单必须完成,在镇订单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各村可在省、县订单粮收购截止前一个月,在全镇范围内,面向所有种粮农户(包括没有分配到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农户及粮食经纪人),敞开收购、敞开补贴,直至收满订单任务为止。镇财政所粮食直补款以粮食购销站最终实际收购数结算直补款。

五、各村委会,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粮食直补的各项政策,建立粮食直接补贴的财务公开制度,规范补贴发放各项工作程序。镇财政所、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如实兑现到售粮农户手中。在订单粮食收购过程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防止损害售粮农户利益等现象发生。

 

附件:里心镇 2021 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数量分配表

 

 

里心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

里心镇 2021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数量配表

单位:万公斤

单位

订单总数

省储备粮公司订单粮数量

县级订单粮数量

备注

合计

210

60

150

 

里心村

15

0

15

 

汪家陈

5

5

0

 

滩角村

6

6

0

 

双溪村

6

6

0

 

新圩村

15

0

15

 

戴家村

5

5

0

 

芦田村

15

0

15

 

大南村

6

6

0

 

上黎村

14

14

0

 

岩上村

5

0

5

 

靖安村

6

6

0

 

花排村

6

6

0

 

宁源村

6

6

0

 

合作社

100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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