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7302-0100-2018-00136 | 文号 | 建市监综执听告字〔2018〕8号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23 |
标题 |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告知书》 |
索 引 号 | SM07302-0100-2018-00136 | ||
文号 | 建市监综执听告字〔2018〕8号 |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2-23 | ||
标题 |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告知书》 |
傅建英:
本局于2018年2月22日对你做出行政处罚告知(建市监综执听告字〔2018〕8号)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建市监综执听告字〔2018〕8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建市监综执听告字〔2018〕8号)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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