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6月5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2018年8月28日,县委巡察组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不断增加“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成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
(2)关于项目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国土执法,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和完善执法监察巡察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审计结算。2011年东山公园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善手续。2013年5月县武调至横口公路站前广场路段占地建设公路未办理用地手续,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违法建筑物没收移交后就算履职到位,对如何完善违法建筑物用地审批手续,法规尚未有具体的要求。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做出决定;二是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单位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目前,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集体决策。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8月30日制定《建宁县国土资源局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班子会议记录、局务会议记录和工作会议记录均分别召开、分开记录,会议纪要独立成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认真制定了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开展“两学一做”回头看,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效。对心得体会照抄网络内容的部分党员已重新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和一次党课,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好党员思想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活动,探索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018年1月至10月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11次,其中2018年8月28日反馈后开展学习9次。
3.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吸收年轻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进行纠正并加强监督检查。经与机关党工委多次请教,2018年9月6日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重新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2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执行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项规定,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要在局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往少数班子成员重视不够、批评不严、敷衍过关的错误思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目的。2017年、2018年已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项规定,做到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并做好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5.关于学习领会党规党纪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8年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支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专题学习教育要求,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定期,对心得体会出现逻辑问题的同志已重新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严格“两个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二是大力履行监督责任,规范廉政谈话,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工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三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建设标准》文件,对局机关和各基层所开展办公用房自查,对一间超标的办公室对照标准采取分割方式,于2018年6月3日整改到位,并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告。
2.关于“六项纪律”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对超标准、错误报支部分由报支人退回。一是退回不规范、重复报支等情况差旅费或补贴1.8318万元,在职人员已整改到位;二是退回重复领取车辆补贴3.4432万元,在职人员已整改到位,部分已退休人员金额未收回;其中3300元经办人核实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另作说明。
(2)关于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在巡察组进驻前,清退全部不合理收费9.0974万元,定期自查,规范收费。
(3)关于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①关于公务用车不够规范,派车单填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6年12月车改以来,我局就制定了《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公务用车,实行网上OA办公系统申请派车流程,严格执行先申请后派车。2018年3月份接车改办通知《关于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单的通知》,因OA办公系统派车单与通知中派车单格式需要更换,加之OA办公系统维护,2018年3月份至4月份手工填报派车单。2018年3月22日因防汛紧急用车致使公务用车派车单中申请部门未填写详细。2018年8月以来我局加强了派车单审核、审查工作。
②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科目设置;二是明确报销票据必须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附相关文件、通知;三是新修订的《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基层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基层所财务“一支笔”制度,明确规定基层所经费下拨时间、基层所报账时间、范畴等细则;四是完成基层所财务整改,1至4月份基层所现金明细账余额为正数,并形成整改报告。
③关于列支工作经费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财务进一步核查经费列支明细,对列支工作经费不够规范,9月已完成科目调整。
④关于购买办公设备未做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对照补登入固定资产清单,计入对应股室资产管理。
⑤关于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土地违法行为未能有效遏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宁县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将通过县政府下发;二是均口镇洋坑村小际路口违法占用土地建设餐饮店案件,县法院在2018年3月12日作出了《行政裁定书》[(2018)闽0430行审6号],已裁定给均口镇政府负责强制拆除;三是我局在2018年7月17日已对建宁县武调十字排石料厂在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十字排无证开采砂岩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并8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60263元、按违法所得的35%处罚款计人民币21092元,罚款在8月27日已收缴到位。
⑥关于土地收储利用率不高,存在土地闲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的通知》(建政〔2001〕21号)的有关规定,收储中心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纳入储备土地库统一管理。历年来我局收储中心收储了很多如原物质局仓库、河东敬老院等利用率不高或闲置的国有资产,对所有已收储的地块进行资料清理、现场踏勘。面积较大、适于重新安排项目的低效用地,提交使用建议供政府研究城市规划建设使用。有计划地将所储备的熟地通过公开出让方式投入市场,使土地收储效益最大化。储备土地在政府未列入土地供应前,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
原物资局自收储以来均通过出租方式加以利用。河东敬老院一直用于安置户过渡用房。现物资局、河东敬老院地块已规划在“百日攻坚”红线范围内,目前正在进行搬迁处置工作。
(四)意识形态方面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材料贯彻落实和学习;二是经局党组研究2018年3月22日已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行文,工作内容作为2018年度工作报告重要内容。
2.关于有关舆情信息收集、报送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派一名办公室人员专人负责收集全体干部职工反馈的舆情信息,及时报送;二是通过干部职工工作微信群宣传网络、电视等媒体反映的舆论动态。2018年8月28日后报送3条舆情信息。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困难职工慰问:2.97万元(退休3人、离职1人未退回,在职1人做说明);二是收回地灾培训补贴:0.945万元(各乡镇仍在职人员已退回);三是收回重阳节补贴:0.45万元(退休4人未退回);四是收回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值班全部补贴15.341328万元(全部退回);五是收回不动产周末值班补贴:0.415万元(全部退回);六是收回地灾电话补贴:0.52万元;七是收回学习奖励1.7万元(全部退回)。共计:22.341328万元。
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修订的《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制度》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接待审批、范畴、标准,明确接待权责。实行先审批后招待,严禁同区域接待、无公函接待;二是退回超标接待费0.9889万元(已退2016.5至2017.12超标准接待0.2201万元及基层所违规接待0.6938万元)、娱乐场所接待费0.163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同城接待费0.075万元(部分情况另做说明)、异地接待事项另做说明、第三方中介公司接待费3.5317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共计4.7586万元。
3.关于私车公养的问题
整改情况:清退2013年私车报支燃油费5.163605万元,其中局机关退回:1.739542万元(退休1人未退回),基层所退回燃油费:3.424063万元(退休2人未退回)。
4.公款购买景区门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收回公款购买门票款1.822万元。
(六)项目方面
1.关于超范围拨付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宁县国土资源局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及监管的制度》,严格资金管控和资金使用安全;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组会议研究制度。
2015年1月21日国土资源会议研究确定建宁县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先行安排75万元,作为2014年基本农田管护补助资金,实际拨付94万元。此批次资金拨付方案经会议研究后,县领导到相关村现场调研,提出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经村级申请增加对滩角等5个村拨付了19万元。具体为:里心镇滩角村3万元、岩上村5万元、客坊乡中畲村5万元、溪口镇马元村2万元、伊家乡东风村4万元。
2.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未用足用好的问题
(1)2015年至2017年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合计558.48万元还未拨付,基本情况:2015年至2017年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结余558.48万元,其中2015年结余33.68万元,作为县级预留的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费用支出;2016年24.8万元,为经县第十六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分配给国土局用于基本农田保护保护基础性费用支出;2017年预留500万元,经县第十六次政府常务会研究,作为预留的应急灾害补助资金。
整改说明:对2015年结余33.68万元资金将抓紧按规定用途使用;对2016年资金分配的24.8万元,抓紧按照正常业务需求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费用支出;对2017年预留的500万元,资金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第1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正在与财政协商资金调拨。
(2)2015年至2016年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补助资金合计82万元也未拨付,基本情况:2015年我县地灾搬迁补助资金尚有里心镇新圩村地灾搬迁12户,金额12万元未拨付,主要原因是搬迁户的旧宅基地未拆除;2016年我县地灾搬迁补助101户,补助金额101万,已拨付41万元,尚有溪口镇13万元、里心镇19万元、黄坊乡17万元、溪源乡21万元,合计金额70万元,主要原因是搬迁对象旧宅未拆除。
整改情况:根据省级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1月17日已下发《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搬迁三年行动落实资金补助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结算审核的函》建国土资函〔2018〕3号文件,要求无法拨付搬迁补助资金的乡镇,尽快核实旧宅基地未拆除的搬迁户,回函我局处置意见,我局将无法下拨的资金收回,用于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3.关于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监督管理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效益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领域投资项目组织监管的实施意见》并由县政府行文下发,规范县域内国土资源领域投资(含土地整理、旧村复垦、耕地开发、地灾治理、基本农田管护等)项目的实施管理,理清项目实施、管理、监督职责,做到项目管理职责明确。
2018年8月28日已完成建宁县客坊乡里元小学后山滑坡治理工程和里心镇岩上村崩塌治理工程的项目验收工作。2018年7月19日已完成2015年土地整理6个项目市局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2015年剩余2个项目县级初验,并提请市级验收,年底完成2016年4个项目的县级初验。
4.关于工程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资料审核、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材料完整、规范;二是制定《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移交管理办法》,确保单位内部工作交接,避免因交接工作不明而造成的失误或损失。
我局于2018年8月30日下发了《关于要求黄埠乡人民政府对友兰村赐美田滑坡治理工程加快重建进度的函》,一是督促项目业主黄埠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资料;二是对2016年5月8日连续强降雨,出现山体严重滑移,坡脚挡墙损毁部分,2017年4月重新进行了勘查、设计,要求项目业主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争取在2019年汛期前完成工程治理。
5.关于抓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工程验收结算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与市局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市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整改事项在三调中解决;加快与市局的沟通协调,及时确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工程量结算审核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2015年濉溪镇器村4个土地整理项目,2018年1月11日组织县级项目初验,2018年1月20日已拟好初验报告,因初验过程中发现土地整理项目区的报国寺门口及杨梅岭地块有人种植果树,经核实,该地块果树属县招商引资项目,县整理中心于2018年3月6日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稽查整改通知书(稽查字[2018]01号),要求项目业主整改。通过与市土地整理中心沟通协调,我局及时出具项目初验报告并报市局申请项目初验,市国土局于2018年7月18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2018年9月21日市国土局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明国土资综〔2018〕350号文件),验收报告中整改意见提出:“饶山片区全部田块、杨梅岭片区部分田块已种植果树,种植果树田块不得大挖大填,破坏耕作层”,该项整改已做专项说明。
6.关于本单位职工承包国土局零星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当时是下了一天一夜大雨造成河东物质局原仓库围墙塌方,已威胁到旁边住户且情况较紧急,同时为了应急创建文明县城,考虑到是小工程治理,汇报局领导后马上让工程队(工程领队为移民局临聘人员,入职前有独立工程队伍)进场施工,因其工程队成员都是小学文化且天天都在出工没空,大家建议由领队一人代理领取全部工程款。
规范工程承包程序、管理,已明确今后杜绝本单位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参与承包本局工程。
二、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美丽国土,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建宁”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982896;通信地址: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南路56号,邮政编码:354500;电子邮箱:jngt3982896@163.com。
中共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