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2017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的
公 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达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17〕106号)文件精神,按照《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2017〕144号)和《建宁县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请补助资金的通知》(建农〔2018〕186号)通知精神,我局已对建宁县溪口镇林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家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交的2018年度开展粮食“耕、种、防、收、烘”等环节服务面积进行核查,现将核查后社会化服务具体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8-3955833(建宁县经管站)、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建宁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情况表(第二批)
2.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