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关于禁止在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宁段)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意见建议
日期:2025-06-05 17:58
来源:建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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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县拟印发《关于禁止在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宁段)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并就本通告向广大网民朋友征集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政策修改意见”。
(一)电子邮件反馈;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建宁县水利局,邮编:354500,联系人:童先生,联系电话:3982696。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禁止在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宁段)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建宁县水利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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