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办理离婚登记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日。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受疫情影响办理离婚登记的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办理离婚登记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日。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成立,需要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内容是:   1、被收养人的主体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的主体条件: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生父母送养子女,需双方共同送养)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的主体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地图服务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