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是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的可以申请。

概述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是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的可以申请。

申请对象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可以申请。

享受补贴(待遇)

 

申请说明

线下办理可到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进行办理;线上办理可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获取或窗口统一复印)

4.白底彩色相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注:1-4为必要材料,5为不必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应按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在签名处签名,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均需提供,表格信息应符合历史认定数据信息;规格为长×宽=38㎜×30㎜的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相片三张;换证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遗失补证不需提交。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交通指引:乘7路、8路、101路公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公路港)站下车 。

相关事情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申请人登陆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获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相关推荐
相关下载
首页 收藏 取消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