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6-08-07 11:12 来源:建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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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建宁县审计局对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紧扣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资金,扎实开展审计工作,努力为推动实现建宁“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

一、建宁县财政局组织县本级2025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16亿元,总支出21.4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亿元,结余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2亿元,支出总计5.16亿元,结余2.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8万元,支出92万元,结余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61亿元,支出2.38亿元,累计滚存结余2.8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与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兜牢“三保”底线、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保障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改革仍需加强。一是2025年财政代编预算3.61亿元,金额较大。二是提前下达专项指标中有71笔合计1.56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是县本级专项支出16项资金未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预算,调整预算后支付率仍低于50%。四是财政专户列收租金收入158.48万元、列支各项经费142.3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部分政策落实成效不佳。一是财政收入滞留财政专户2360.61万元、滞留3个单位实体账户955.07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政策推进缓慢,4项农业生态保护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偏低,政策目标未能有效落地。三是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管控不严,一般性支出中有10项细项支出、18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6个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呈上涨趋势。

(三)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部分财政资金未有效统筹发挥应有效益。2025年度44项专项资金6531.22万元结余在财政未分配下达已下达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执行率为59.63%;专项资金6371.02万元结转达两年以上。二是收回2个单位项目结余资金56.32万元未及时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领域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绩效自评质量控制机制缺失,存在“高自评、低执行”、目标设置“不具体、不量化”“同质化”

(四)债券全流程管控不足一是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有效投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因实际项目进度未达到支出进度,1亿元专项债券经财政收回后沉淀在财政专户;1个一般债券项目滞留财政未拨付5225.77万元,11个专项债券项目滞留财政未拨付18194.51万元、滞留建设单位43.81万元。二是部分债券项目投后管理不到位。现有17个已完工、投用项目未及时竣工财务决算,5个项目仅部分子项目完成决算,15个已完工项目主管部门资产未转入“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管理,6个债券投建的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组织对县发改局、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馆、县妇幼保健院3个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组织预算执行,基本反映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全口径预算落实不到位。一是县发改局、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馆、县妇幼保健院3个单位218.61万元收入未纳入预算。二是县妇幼保健院438.43万元、县纪念馆54.2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未纳入预算。三是县妇幼项目支出102.16万元、采购全自动生化仪29.58万元未编制预算。四是溪源乡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有预算无支出,租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2.滞留、占用财政资金,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县妇幼借调3人至县总院,协议约定奖金及福利待遇均由县总院承担,2019—2025年期间县妇幼仍向财政申请借调3人绩效奖金等90.84万元,且向县总院收取代垫“五险一金”24万元。二是县纪念馆应缴财政款1.69万元未上缴。三是县发改局以签订协议方式向下属企业收取资金20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

3.专项资金绩效效益不佳。县妇幼4项专项资金结余76.92万元达2年以上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县纪念馆2022年度项目经费26.9万元至审计日止仍未支出,未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县纪念馆纪念园基础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且自2024年10月竣工验收以来未办理竣工财务结算。二是溪源乡花溪线道路提升工程白改黑B标段项目未经预算审核先行招标、开工,且结算审核后付全部工程款,未在缺陷责任期预留质量保证金。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聚焦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了建宁县康养中心项目竣工决算情况,以及“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宁县康养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与竣工决算管理不合规。项目一期远超计划建设年限,完工后长期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程变更及新增内容未履行事前报批、造价测算及备案等程序。二是未建立资金保障与应急机制,未结清部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服务等款项。三是预算管控失控。预算编制未及时更新、精准度不足,项目三期地下室工程核增造价远超规范≤5%要求;预算钢筋市场价高于信息价但未按规范调整,导致增加工程造价;部分工程内容均未按规定编制设计概算,未落实“先概算、后编制施工图”的管控原则。四是招投标与履约管理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不符合立项批复“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前期场地平整工程未编预算、未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发包与计价程序违规。

(二)“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政策落实尚需深化细化。一是因政策宣传不到位,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有限,全年仅有15户完成补贴申请,资金结余27.62万元,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二是2025年度有88单家电、5单3C产品同商品条码同规格的价格高出平均发票金额20%,部分商家借助“国补”政策提高销售价格获取差价补贴,消费者未完全享受政策红利。

2.资金预算执行有偏差。一是2024年、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分别下达资金728万元、1360万元,实际支付率仅27.47%、8.18%。二是突破预算监管“以拨代支”,县总院为达到支出进度,通过零余额账户先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55万元,后将该笔款项收回总院实体账户。

3.项目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突破可研批复建设规模,未依规报批。二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个已完工子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结算。

四、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结合2个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项目开展,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出租与履约不到位3个单位资产出租未及时、足额收取租金25.5万元建宁乐惠购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提供给均口镇政府100平方米农村电商业务用房;县纪念馆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收取租金,延迟5个月收取。

2.国有资产日常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6家部门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未设置专人管理未定期盘点资产、资产使用人移交及变更未及时更新、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未及时核销、资产处置未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

3.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宏森公司名下资产邵武市仓库一幢面积1024.2平方米、里心镇办公楼一幢518.78平方米长期闲置,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资产权属管理不到位。均口镇扶贫基金会2019年委托小城投购买房产一处200万元,产权权属归小城投并出租收取租金;原粮食局青山商场店面划转至县发改局,未及时明确该资产的日常监管责任和收益归属。

(二)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1.建宁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二是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不规范,未对巡查时段、范围、停留时长明确标准,存在巡河信息轨迹异常、误录生活轨迹等情况,水电站减水断流监督未纳入专管员职责。

2)生态环境监管履职不到位。一是未执行“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通报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月度合格情况,仅个别月份对下泄流量未达标的水电站下发整改通知。二是文庭丽景建设项目、“绥安千年”畅音广场建设项目等已完工投产,未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自主验收即投产使用。三是河长制信息化与巡河管理薄弱。2025年启用省级平台后,2022-2024年问题台账无法追溯;2022年1月-2024年9月巡河完成率60.53%、87.51%、88.44%,未达每日巡查要求;河道专管员职责界定模糊,考核结果未与薪酬挂钩。

3)资金征收与项目支付不合规。闽赣省际道路项目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7.61万元;4个乡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进度款。

2.建宁县均口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河长制与生态管护不到位一是存在部分月份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巡河达标率低的现象。二是考核执行不到位,巡河违规未按合同扣罚专管员工资。三是污水处理设施未设立公开应急投诉电话,且6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2)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不到位一是2024年均口镇土地违法图斑67宗67.02亩未完成整改,整改率仅为38.53%。二是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B标段引水管设计不合理,枯水期无法正常引水A标段100米农田护岸冲毁未修复,影响周边450亩农田

3)造林绿化与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一是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不够规范,护林员巡山轨迹不实、未深入山场,考核均为满分。二是2020年8月1551平方米林地被占用建育苗大棚,至2025年6月在核实林地监管图斑才发现并立案调查。

4)农村饮水工程与安全不达标。均口镇未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台账;集镇源水不足、管道老化、枯水期无法完全保障群众用水需求,消杀、维护专业技术水平不足无法保障群众用水安全;修竹村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指标超标。

5)生态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某护岸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付款及结算由中标方全额垫资施工二是集镇区域河道疏浚等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进度款。三部分项目专业工作单位选取不够规范,直接指定预算审核、设计、验收等第三方单位。四是实际合同计价方式招标文件不符且设置“本地企业”门槛不合理条件。五是集镇区域河道疏浚工程未按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六是水利专项结余资金31.77万元未及时拨付,资金滞留未发挥效益。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建宁县宏森林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与负债管理约束不到位。一是在银行存款充足情况下,2022-2025年累计借入短期借款2000万元,支付利息53.76万元,资金闲置未使用未产生效益。二是2025年向闽源电力出借借款230万元期限3个月,到期续借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内控管理薄弱。一是山场赎买合计2872亩472.17万元未报国资委审批。二是员工停薪留职未集体研究,50名在职人员合同到期未续签。三是薪酬分配不符合《建宁县国资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且《薪酬管理制度》未报国资委审批。四是未建立固定资产、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五是未设肥料仓库集中收货,分散提货且调拨单单人签字;出库未核验库存,空袋回收无回收标识,未定期盘查保管情况。

3.财务收支与核算不规范。一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应收类合计1249.3万元,应付类合计3324.37万元。二是2021年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肥料尾款10.29万元,验收日期逻辑矛盾。三是账务处理错误肥料采购列入“其他应收款”、业务下乡用餐费违规列入招待费7.47万元。

4.项目全流程管理不规范。一是投标企业存在关联方,同一法定代表人多家公司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招投标资质审核不规范二是未按中标标的签订合同,中标面积与书面合同面积不一致三是项目设计、竣工验收为同一家单位。四是项目验收把关不严,2022、2023年退化林修复项目第三方验收面积与合同、林业局现场核查面积不符,第三方未实地勘察仅编造报告。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回头看”及后续跟踪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审计重点,压紧压实各方整改责任,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以有力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至2026年6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共108个,已整改到位100个,整改率92.59%。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宁县审计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纪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各责任单位正按照要求序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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