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摸底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需求摸底工作的通知》(闽农加函〔2025〕26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需求摸底工作。现将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开展项目需求摸底,填报《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摸底汇总表》(附件2),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2日前(电子版和扫描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邱先生,187****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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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建宁县农业农村局A幢5楼产业股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
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区域
以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农产品主产县,因地制宜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差异化发展、特色化布局。
二、扶持对象
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农产品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
(二)联农带农机制紧密。补助主体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作用明显。
(三)补助主体信誉良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补助主体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经济行为。
四、储备项目申报程序
(一)县级摸底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摸底和现场核实,及时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储备工作,并根据储备项目建设情况填写《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摸底汇总表》(附件1),盖章报送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如无项目需求也要填写“无”盖章报送)。
(二)市级审核上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含平潭)及时将辖区县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按时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扫描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厅。
(三)省级切块下达。省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各地储备项目需求情况,切块下达补助资金。
五、建设内容
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我省大食物观中涉及的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优先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项目建设范围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附件1)。
(一)果蔬菌加工。针对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杀菌、消毒、切分、清洗、分级、分割、无损检测、包装等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加工处理能力,实现减损增效。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针对茶叶、中药材,发展产地烘干、贮藏、分割、调理加工、检测、包装等设施设备,提升产地机械化数字化设施设备水平。
(三)粮油加工。针对粮食、油料类农产品,优化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加工设施设备配置及绿色能源、检测等技术应用,保障粮食油料生产抗灾减灾及节粮减损,提升商品化水平,实现保质增值。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积极发展果蔬菌、茶叶、中药材等食用类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发酵压榨、果脯果汁、冻干、低温油炸、副产品综合利用等农产品产地特色加工设施,提升产业链价值。
六、资金使用
(一)补助范围。对项目县2024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设备的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补助,建设时间以相关设施设备汇款凭证或发票开具时间为依据。
(二)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优先补助2024年度以来已完工或预计2025年10月底前能完工的储备项目。
(三)补助标准。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
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2.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摸底汇总表
附件1
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本目录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根据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情况拟定。
一、果蔬菌加工
1.围绕柑橘、荔枝、龙眼、葡萄、桃李、橄榄等水果商品化处理,建设保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仓储设施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开展产地预冷、保鲜、清洗、杀菌、分级、包装、检测等预冷库、气调库、速冻库、保鲜储藏智能控制高低温库、清洁能源智控节能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2.围绕板栗、龙眼、梅李、橄榄等干果类加工,开展产地分等分级、保鲜贮藏、剥皮去核、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3.围绕蔬菜加工,开展产地拣选、切分、修整、清洗、分级、包装、预冷、成分与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净菜加工、脱水干制、保鲜贮藏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4.围绕食用菌加工,开展采后修整、保鲜包装、脱水干燥、贮藏、品质检测与分等分级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
5.围绕茶叶加工,开展茶叶水分智控调理、数字化调控杀青、连续化揉捻成型与提香定型、发酵烘干、连续化色选与异质物检测剔除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6.围绕中药材加工,开展中药材产地净理、分级切制、脱水干制、加工炮制、包装贮藏、品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融合多传感技术的中药材产地高效净制、切制、精准干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三、粮油加工
7.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产地烘储,开展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加工,建设以电能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开展新型节能储藏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系统、粮食磨制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8.围绕大豆、花生等大宗油料产地加工,开展低成本快速节能烘干、清理筛分、高效柔性脱壳分离、破壁提质生香、霉变检测、原料成品节能储藏、质量检测、低温冷榨油加工、低温物理精炼、灌装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9.围绕芋头、甘薯、山药、木薯、马铃薯等储运加工,开展产地表面清理、内外部质量检测、分级分等、低损伤出入库搬运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现代保鲜储藏设施以及发展净鲜和预加工制品的低损去皮、切制成型、冷制浆与保鲜、制泥与调质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
10.围绕各种农产品,开展发酵、调理、膨化、压榨、灌制、炸制、腌制、熟制、烘焙、酿造等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11.围绕皮果尾菜、薯渣薯液、油料饼粕等副产物,开展产地精炼、脱酸、酶解、提取、纯化等综合利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注:高温冷藏库、预冷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可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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