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2-05 19:51 来源:建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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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1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县人大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推进巡察整改。巡察反馈会后,县人大机关党委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和《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县人大机关的反馈意见》,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机关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委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整改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助开展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举一反三统一起来,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着力把作风抓实、把工作抓细,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公务接待不规范、会议费报销混乱、党支部换届程序不严等问题,仅在2021年8月12日,以对全体干部开展集中谈话的形式进行整改,未按具体人、具体事进行有针对性的逐个谈话提醒,整改效果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响应,11月5日当即召开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二是11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23个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56条;三是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落细落实整改责任,针对部分存在问题,在整改中按具体人、具体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谈话提醒,累计开展提醒谈话7场36人次。

  2.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有的问题未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如,意见建议跟踪督办力度不强、视察调研时效性有待提升、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学习心得照搬照抄较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强化建章立制,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已累计修订制度7项,新建立制度1项,切实促进提升机关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更好地用制度管人管事,如对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进行立行立改,并强化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从严从实抓考勤,确保了整改后机关考勤规范有序。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3.理论学习不够及时全面。如,2020年10月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1和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至巡察时仍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更加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委会议、支委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等“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开展“学思想 强业务 提效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1和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提升学习的全面性;三是对学习内容进行梳理,建立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和机关集中学习台账,更好地了解掌握学习情况。

  4.学习效果不佳。如,2021年以来4名干部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11月18日机关党委书记对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4位同志提醒谈话,要求正视存在问题,第一时间抓实整改,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二是4位同志对所涉及抄袭的学习心得重新撰写修改,同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2025年以来撰写的学习心得进行了全面自查,要求今后撰写学习心得时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升学习实效。

  5.办理超时现象突出。2021年以来,每年督办的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等均存在办理超时的情况,且占比较大。如,2021-2024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79件,办理超时69件,占比18.21%;共形成审议意见65件,办理超时15件,占比23.07%。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每年确定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和召开交办会时,常委会领导着重强调法定的办理时限;二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持续跟踪代表建议办理落实,2025年督办的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98件,未按期反馈的建议1件,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沟通,梳理出2025年发出的审议意见未及时反馈情况,发出督办函,由县政府督查室持续跟踪落实,推动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四是2025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打分时,结合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的办理时效与质量进行考核量分,对无充分理由延期办理的,在年度考评中适当予以扣分。

  6.代表建议落实成效不佳。针对部分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跟踪督办缺乏较真碰硬、一竿子插到底的干劲。如,代表连续多年提出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电杆整治等建议,一直未解决到位。其中关于建立水果交易市场的建议,人大常委会在2022、2023年分别列为重点督办件、重点跟踪督办件,但至巡察时该建议仍未得到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电杆整治、建立水果交易市场等建议未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况予以说明;二是指导做好代表提议案建议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97件;三是加大力度跟进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开展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2025年3件重点督办建议“基本满意”2件,“不满意”1件,并对建议后续办理落实逐一提出审议意见。

  7.提请依法监督有盲区。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关注不够,2021年以来未对粮食安全有关工作开展监督。推进法治建宁、法治政府建设不扎实,针对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条例纳入执法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计划2026年开展全县粮食生产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并写入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中,为筑牢粮食安全根基贡献人大力量;二是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2026年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相关安排已写入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中。

  8.聚焦县委中心工作谋划不到位。围绕县委“四抓四促”活动,紧扣我县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选择监督课题不足。2021年以来,协助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时,未将集体林权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拟列入调研计划。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深化“党委点题+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紧扣县委重点工作落实,按照县委“点题”开展监督,2025年度聚焦农业农村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文旅融合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7份调研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二是2026年明确把党的要求、发展大局、群众呼声与人大职责更加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精准选题,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

  9.推进“两个联系”制度落实有短板。沟通联系“桥梁”搭的不够实,督促常委会委员与基层县人大代表联系不经常且联系人员名单更新不及时。如,2022年以来,3名常委会委员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名单至今未更新。走访发现,县人大代表普遍反映对联系的常委会委员不熟悉,使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渠道不畅通。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情况变化,2025年5月对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进行调整,2026年1月根据委员调整情况,重新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进行调整。二是密切联系代表,推动班子成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密切联系基层人大代表,2025年5月,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联系代表活动,2025年12月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联系的代表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三是常态化拓展基层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2025年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65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履职评议、视察调研等89人次。

  10.视察调研成果转化质效不高。调查研究不深入,有些调研未契合主题,未形成调研成果。如,2023、2024年组织各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调研视察后,各乡(镇)仅报送一些调研动态信息,未形成调研报告,无法真实反映基层情况和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参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按调研通知要求,指导各乡镇代表团认真组织好2025年度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并聚焦调研主题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并及时将调研报告收集归类存档。

  11.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官方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严格。如,“建宁县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平台中“代表之家”“走进人大”等栏目内容多年未更新。2024年发布的12篇信息无网上信息发布审签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就2024年发布的12篇信息无网上信息发布审签表情况作出情况说明,对2025年以来信息审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定期自查机制,确保三级审核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就微信公众号平台中“代表之家”“走进人大”等栏目内容多年未更新情况作出说明,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强化动态管理。

  12.刚性要求落实不严格。对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2020年以来,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加强网络安全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结合人大机关实际,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3.履职考核流于形式。2022年以来,3名县人大代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因违法辞去代表职务,履职量分考核本应定为“不称职”,但考核结果却为“称职”。另外,7名县人大代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当年度履职量分考核均未扣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对2022年以来代表履职量分考核有误的情况进行整改,对考核结果调整为“不称职”的收回相应的履职经费;二是加强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常态监督和过程管理,2025年度会同乡镇人大主席团严格对照《县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实施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审核,并向县纪检监察机关征询了解,对于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10名代表依照规定进行扣分,其中1位被认定为“不称职”的代表不予发放履职经费。

  14.工作用心不足。2020年以来的会议记录、发文、审议意见等材料散乱,至今未归档、装订成册。公车管理平台信息录入严重滞后,2022-2024年的14条维修信息为巡察期间一次性补入。会议签到造假,2020-2022年召开党员大会、党课等,参会人员签名均为同一人字迹代签。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11月19日与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体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用心做好每一件小事,齐心协力推动办公室工作提质增效;二是研究制定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档案立卷和数字化工作,现已将2016-2020年的档案移交县档案馆统一入库管理,2021-2024年档案已进入立卷和数字化阶段;三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平台动态管理,确保今后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四是就2020-2022年会议签到均为一人代签情况作出说明,2023年以来已逐步规范机关各类会议签到,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也已同步规范进行签到。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5.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未按要求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如,2021年以来均未按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也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关领导班子、各委(室)负责人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也未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就2021年以来均未按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每半年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机关支部同步做好会议记录;三是研究制定了《建宁县人大机关党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并组织机关领导班子、各委室负责人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16.“严”的基调传导不力。对县人大代表教育管理不严格,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如,2021年以来,有10名县人大代表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纪法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深化落实“一季一警示”,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5次;二是做细做实廉政提醒谈话,发挥好警示提醒作用,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及时在党内通报,并由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纪法教育,2025年以来通过“建宁县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发送警示教育资料31篇,并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培训中安排警示教育相关课程。

  17.责任落实存在“缺位”。2024年12月成立 机关党委,党员大会选举了机关党委委员,但至巡察时,未研究机关党委委员分工事宜,委员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组织机关党委、机关支部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建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11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机关党委委员分工,明晰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并以文件形式印发,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8.品牌创建成效不足。党建品牌创建重形式、轻实效,缺乏实际有效的亮点工作支撑。如,2022年以来,“突出党建引领 打造四个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创建仅停留在文章中和口号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无法形成推动工作的亮点、经验和特色。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支部集中学习再次组织学习《“突出党建引领 打造四个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品牌创建材料的收集整理,2025年以来的相关材料已完善归档,并形成长效机制。

  19.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氛围不够浓厚,红脸出汗效果不佳。如,2021年以来,召开的4次组织生活会,党员相互批评环节,多以“要加强”“无意见”等形式代替批评意见,还有部分参会党员未发表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与机关全体党员集中提醒谈话,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961126;通信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黄舟坊南路葫芦口1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nrdb1126@163.com。

  中共建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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