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6〕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6年第二批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8万元。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根据我县濉溪镇器村等民族地区申报情况和省厅《通知要求》,经县委统战部研究决定,将资金分配给建宁县濉溪镇器村排灌建设项目8万元。欢迎对我县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下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3月21日
监督电话:0598-3987773
建宁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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