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中央苏区闽江源红绿融合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
建宁中央苏区闽江源红绿融合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3、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福建省中岩工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4、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中央苏区闽江源红绿融合示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恒顺建招【2026】001号)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建宁中央苏区闽江源红绿融合示范项目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溪口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2.2.1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4000万元,项目建安费约2500万元。
2.2.2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宁红一方面军领导机关旧址生态保护提升项目:1.开展建宁红一方面军 领导机关旧址旁溪口溪河道清淤清障2000米,生态护岸修复600米,配套生态步道2600米等。2.截污纳管工程:开挖修复溪口大桥周边污水管网440m。3.生态廊道修复提升工程:毛泽东旧居至 西门红军莲塘段,改造巡山步道 2000 米,新增林分修复30亩;
二、红一军团司令部旧址杨林溪流域生态治理提升项目:1.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护岸672米;
三、建宁县稻种减碳增汇示范项目: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溪口镇枫元村生态拦截沟1270米;3.碳汇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建立田间监测网络,包括安装土壤碳传感器、无人机遥感系统和人工采样点,定期测量碳储量变化、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生物多样性指标。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勘察范围: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及后续服务;
设计范围: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必要的航拍、初步设计(含审查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期跟踪服务等;
具体内容:河道清淤清障、生态护岸修复、配套生态步道、截污纳管工程、生态廊道修复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碳汇监测与评估等;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77000元;
2.6质量要求和规范:(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满足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
2.7服务期限: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的法人单位;
②本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设计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③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独立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独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一致。
3.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区间最低价中标法。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受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 16 日至2026年04月 2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宁县闽江源北路12-9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下午15时 00 分,地点: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核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5时 00 分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 04 月18日18 时前,通过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jn.gov.c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上媒介发布通知,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建宁县溪口镇长塘45号 邮编:354500
电话: 05983985804 ;传真:/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509293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闽江源北路12-9号5楼 邮编:365000
电话:17350571801 传真:/
联系人:鄢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水利局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20-5号
联系电话:0598-398269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