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伊家乡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受邀请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伊家乡红十二军三十五师一0四团团部住址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建宁县伊家乡村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伊家乡伊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伊家乡红十二军三十五师一0四团团部住址修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63210元(财审后);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含临时二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至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报名(建宁县水南体育中心田径场一号看台一楼,鄢女士18950929826处报名,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05 月25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建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伊家乡村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伊家乡,邮编:354506,
电子邮箱:/
电话:19835718558,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水南体育中心田径场一号看台一楼,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929826
联系人:鄢女士
2026年0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