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大源村“金溪女将”展陈馆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濉溪镇大源村“金溪女将”展陈馆提档升级项目设计 已由 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大源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设计和后续全过程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含展陈大纲、讲解稿撰写、设计方案、、预算编制等;其中①工程设计内容:包含初步方案设计(含概算)、展陈大纲、讲解稿撰写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预算编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②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要求设计变更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中如有必要应及时开展补充设计工作;
2.4.设计预算收费计费额:最高限价为2.6万元。
2.5.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和规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工程造价资质(请务必提供“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一栏查询截图”);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5.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建宁县大富豪家具4楼 联系人:骆先生,电话:151****8111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3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
5.2.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方案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投标总价中标原则,按照投标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单价相同的情况下,在有效报价内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招标人通过抽球方式确认中标候选顺序。
5.3本项目设最高总价,最高总价为不超过2.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总价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22日0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6.2在开标签到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合同价款与支付
具体以招标人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8.设计及预算文件的交付
8.1委托方对设计预算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8.2委托方对设计文件的其他要求
设计方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成果电子版,委托人承诺本设计成果只用于本工程。如果用于本工程之外用途,需与设计方另行协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业主公示栏 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业主公示栏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186 5918 80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骆先生 电话: 151****8111
监督单位: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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