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欠薪问题举报投诉程序及渠道
一、投诉受理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 投诉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
3、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
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材料期限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自收到投诉案件登记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6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四、举报投诉方式
(一)电话举报、投诉:0598-12345、96333热线、0598-3959882
举报投诉邮箱:jnxldjc@163.com
地址:建宁县青山南路7号(乐家家超市斜对面)
(二)平台举报、投诉:
五、注意事项
举报、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受理、查处。
特此公告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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