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商品林收储的公告

日期:2026-08-31 10:23 来源:建宁县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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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收储管理,盘活林业资源资产,提升森林综合经营效益,根据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建宁县金木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将在我县部分乡镇开展人工商品林收储工作。现将收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储主体: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建宁县金木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

二、收储范围:首期在我县濉溪镇、溪口镇、里心镇、黄坊乡、溪源乡共五个乡镇辖区内权属清晰、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无任何权属纠纷的集体、个私及其他经营主体人工商品林(不含生态区位林)。

三、收储规模:首期计划收储面积约5000亩。

四、收储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自愿有偿、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收储计价依据,切实保障广大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本次收储工作将依次开展自愿申请、地块摸排、权属核查、收储条件评分、价值评估、公示确认、协议签订、林权转移登记、资金支付等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绥安产投、金木林业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详见林木收储实施细则)。

欢迎符合条件的集体、个私及其他经营主体积极咨询、踊跃申请。

 

报名申请地址:濉溪镇闽江源北路7号中誉大厦五楼

咨询电话:黎先生:13159240795  黄先生:13799186198

 

特此公告

 

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2026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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