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1526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审核书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21526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审核书为准;
2.5. 发包价:按预算审核书可竞争项目下浮10%,即本项目发包价200412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9 月 01 日至2026年 09 月 07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8 时 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福建省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喜迎门家居广场4楼405室)现场或通过加微信(微信号:15280730062)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免收投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09 月 11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商会大厦12楼12-9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投标人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确认函以PDF格式扫描后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fjsyqgcgl@163.com)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宁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三明市建宁县建莲北路南岗堡6-3
电话: 13375903886
联系人: 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喜迎门家居广场4楼405室
电话: 15280730062
联系人: 张女士
电子邮箱: fjsyqgcgl@163.com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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