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宏建支【2024】招字第005-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峰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及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高峰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及预算;
2.2项目地点: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
2.3项目招标控制价:按项目预算审核价的3.5%计取(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4工程建设规模:高峰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估算投资约35万元,实际设计位置需报业主审核,以业主指令为准,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设计、全部设计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测绘、设计等作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具体以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实施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直到竣工验收的后续有关服务和配合工作;
2.6交付时间: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一栏查询截图”)。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市政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4.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2经年审合格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3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提供“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一栏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4.4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5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6年 09月 02 日至2026年 09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616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提交。(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现场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濉溪镇荷花东路13号(濉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3号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方法:15280728056
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法:1385083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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